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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市民可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 處理區院民事訴訟文件及交費

社會事

即日起市民可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 處理區院民事訴訟文件及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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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市民可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 處理區院民事訴訟文件及交費

2022年07月29日 09:29 最後更新:09:38

司法機構宣布,法庭使用者由即日起可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以電子模式處理與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相關的文件和繳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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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是司法機構資訊科技策略計劃中的重要部分,旨在便利法庭使用者透過電子模式處理法庭文件和繳付款項。司法機構分階段開發該套涵蓋各級法院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系統於今年5月率先應用於區域法院的傷亡訴訟和稅款申索兩類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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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供的主要電子服務包括向法院送交及從法院接收案件特定的法庭文件、查閱或翻查已存檔文件和法院持有的其他案件資料、翻查訟案登記冊,以及繳付各類法院服務收費。合資格使用者須註冊開立用戶帳戶,以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下的所有服務。

這些合資格使用者包括正在進行或新的電子程序的訴訟各方及其法律代表(如有)、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律師行、政府部門、執法機關,以及法定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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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開立帳戶費用全免。沒有註冊帳戶的市民也可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某些服務,這些服務主要與翻查可供公眾查閲的電子文件有關。為鼓勵法庭使用者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進行電子存檔及電子支付,就主要或直接與以電子模式處理法庭文件有關的區域法院費用項目,「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用者可獲8折優惠,為期5年。 

在實體法院登記處及會計部的一般辦公時間結束後(即工作天下午5時30分後)經由「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收到的電子存檔及電子支付,會被視為在登記處及會計部下一個工作天的一般辦公時間開始時收到。

法庭使用者可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處理區域法院民事訴訟。資料圖片

法庭使用者可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處理區域法院民事訴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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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星司法機構簽署諒解備忘錄 促進家事司法制度效率

2024年03月15日 20:00 最後更新:00:06

香港特區司法機構與新加坡司法機構15日簽署諒解備忘錄,加強司法交流,以促進雙方司法管轄區家事司法制度的效率。

在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後排右)與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達順(後排左)的見證下,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專責家庭案件法官朱珮瑩(前排右)和新加坡高庭法官及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鄭慧慧(前排左)簽署諒解備忘錄,以促進雙方司法管轄區家事司法制度的效率。政府新聞處

在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後排右)與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達順(後排左)的見證下,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專責家庭案件法官朱珮瑩(前排右)和新加坡高庭法官及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鄭慧慧(前排左)簽署諒解備忘錄,以促進雙方司法管轄區家事司法制度的效率。政府新聞處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說,很高興見證這份諒解備忘錄的簽署,藉此鼓勵雙方司法管轄區分享經驗,並就共同關心的家事議題進行討論,相信這份諒解備忘錄將有利兩地各自家事司法制度的發展。

香港司法機構與新加坡司法機構簽署諒解備忘錄,加強司法交流,以促進雙方司法管轄區家事司法制度的效率。圖示(左起)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達順、新加坡高庭法官及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鄭慧慧、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專責家庭案件法官朱珮瑩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政府新聞處

香港司法機構與新加坡司法機構簽署諒解備忘錄,加強司法交流,以促進雙方司法管轄區家事司法制度的效率。圖示(左起)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達順、新加坡高庭法官及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鄭慧慧、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專責家庭案件法官朱珮瑩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政府新聞處

有關諒解備忘錄為雙方司法管轄區提供一個框架,透過交流經驗和討論共同關注的議題,促進各自家事司法制度的效率,範疇涵蓋有效管理家庭案件以提升處理效率,科技的運用,家事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培訓,家事法、家事訴訟程序規則及實務指示的發展,以及調解對於家庭案件盡早達成和解所發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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