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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 控方指10名被告設傘陣擋護 無視警告逼近防線

政事

理大衝突 控方指10名被告設傘陣擋護 無視警告逼近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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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 控方指10名被告設傘陣擋護 無視警告逼近防線

2022年08月02日 12:52 最後更新:13:01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大批人士響應號召到尖東一帶聲援,10名被捕男子同被控非法集結罪,全部人否認控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示威者集結於科學館廣場及附近一帶,設傘陣擋護自己,又向警方防線推進,最終警方圍捕時將10人拘捕。案件明日續審,期間各人續准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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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8日上午約8時,大批人士從科學館廣場移向科學館道。有人張開雨傘及要求釋放校園內的人士,同時向防線逼近,直至警方發出警告仍繼續逗留在該範圍內。警方及後從各方進行掃蕩,共拘捕135人包括本案10名被告。除彭永強外,其他人被捕時身上有口罩、護目鏡、替換衣物等。羅曉峰在警誡下稱從新聞報道得知前一天晚上尖沙嘴發生衝突,翌日遂到現場察看實際情況以平復心情。蔡希霖稱他案發時正尋找弟弟,為此試圖進入理大;而護目鏡則為打野戰而備有。麥俊彥和周浩泓分別表示約了同學在附近吃早餐,以及約了朋友在附近集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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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20歲學生陳以諾、32歲教師羅曉峰、20歲學生蔡希霖、31歲侍應杜俊興、22歲學生鄧子健、31歲地盤工人彭永強、25歲無業陳杰風、18歲學生麥俊彥、21歲學生周浩泓和23歲學生葉自傑,全部均為案發時年紀。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控方提到,科學館廣場為一條U型行車道,被新文華中心、南洋中心、華懋廣場等多幢樓宇圍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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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名被告由左至右:蔡希霖、葉自傑、周浩泓及陳以諾(戴眼鏡者)。

其中4名被告由左至右:蔡希霖、葉自傑、周浩泓及陳以諾(戴眼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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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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