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由於水務及租務管制相關條例生效後,仍有不少租客及團體反映有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的情況,將採取加強行動,以跨部門及多管齊下的方式打擊有關違法行為。
房屋局。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表示,就涉嫌觸犯《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水務設施修訂條例)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租務管制條例)第IVA部針對濫收水電費的罪行,房屋局、發展局、差餉物業估價署及水務署已制定聯合行動方案,加強打擊有關不法行為。相關具體措施包括加強聯合巡查、提升檢控效率、優化水錶申請及加強宣傳教育。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
發言人強調,相信透過以上強化措施,並在各相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的協作下,可有效提升執行相關條例的力度,為有關劏房租戶提供保障。
水務署。資料圖片
政府表示,將以跨部門多管齊下措施,保障劏房租戶免被濫收水電費。資料圖片(示意圖)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26900元。
資料圖片
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及沒有提供租金收據予租客。其中一名業主觸犯上述4項共12宗罪行,被判處罰款10900元。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18宗個案,共涉及183名「劏房」業主,罰款400元至1萬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01700元。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條例的相關規定;同時提醒「劏房」租客在條例下所享有的權益。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任何違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