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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社工拒示身份證兩罪脫律政司上訴 官押9月中宣判

政事

女社工拒示身份證兩罪脫律政司上訴 官押9月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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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社工拒示身份證兩罪脫律政司上訴 官押9月中宣判

2022年08月04日 14:08

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期間,女社工被指拒絕向警方出示身分證,裁判官黃雅茵早前裁定她阻差辦公及未能在要求下出示身分證兩罪罪脫。律政司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質疑黃官的無罪裁決,認為黃官沒有充分考慮到當時的社會背景;社工一方則認爲黃官已考慮案件整體情況,上訴庭毋須干預裁決。黃崇厚法官需時考慮,暫定於9月14日宣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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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任職社工的林曉樺早前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街市街與眾安街交街的香港電訊店舖外,阻礙女督察梁敏儀執行職務;交替控罪指她未能按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裁判官黃雅茵前年指控方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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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林被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時,雖然手握身分證,但沒有正式交出身分證,更不斷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伍認為林的行為未能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以供查閱」,同時阻礙警務人員工作,而案發時環境吵鬧、多人集結、情緒高漲,黃官則沒有充分考慮到當時的社會背景,以及與案件相關的所有情況,希望上訴庭下令案件發還重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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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林曉樺的大律師李國輔則指,林當時拿出身分證出示,但警方沒有檢查身分證,不能說林拒絕出示身分證。李表示涉案片段雖有嘈雜聲音,但證人在審訊時指案發時環境平靜,並非律政司所指兵慌馬亂至一發不可收拾,而且黃官不接納要求林出示身分證的女督察梁敏儀之證供,亦已充分考慮當時的社會背景及本案整體情況,上訴法庭不應干預黃官的裁決。

社工林曉樺早前阻差辦公及拒示身分證兩罪罪脫。資料圖片

社工林曉樺早前阻差辦公及拒示身分證兩罪罪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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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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