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 Asia RFA)於1996年成立,總部設於美國華盛頓,是美國聯邦政府機構美國國際媒體署旗下的廣播電台,受美國政府資助,長期發表關於香港、內地負面新聞報導,立場被視為反共反華。

團體「愛國護港101」今天到灣仔警察總部,公開舉報自由亞洲電台的報導觸犯《港區國安法》。「愛國護港101」發起人譚銘萁表示,自由亞洲電台相當多的內容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的四大罪行有關條例。例如,近期自由亞洲電台正面報導海外港人籌備「香港議會」普選,幫助他們宣傳,已涉嫌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有關條例。另外,自由亞洲電台還長期幫在外潛逃的港獨勢力所籌辦的活動進行輿論造勢,如近日正面報導在加拿大由港獨組織舉辦的藝術展,把害港的暴力行為曲解為「守護民主自由」。譚銘萁強調,媒體非法外之地,在「國安法」護航下,特區政府必須依法追究、處置,維護國家安全。

 

「愛國護港101」在現場高聲呼籲,須警惕反中亂港媒體,要求警方調查反中亂港媒體,依法追究自由亞洲電台。他們強調,在國安法保駕護航下,不容外媒危害國家安全,也不容外媒觸犯國安法。    

根據「愛國護港101」舉報信,自由亞洲電台相當多的內容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的四大罪行有關條例。他們倡議,警方可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如電子平台發布的訊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可要求發布人士或服務商移除,不得顯示有關內容,從而削弱其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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