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消費券昨日(7日)發放,已領取第一期消費券及新登記市民分別收到2,000及3,000元消費券。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今次接獲的投訴較上階段收到的400至500宗少,亦較為零碎,與支付平台相關的投訴亦顯著減少。
黃鳳嫺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市民應審慎作出大額消費,每次付款後要檢查清楚紀錄,並留意商家推出的優惠是否與消費券相關,抑或本來就有優惠。
社會事
第二階段消費券昨日(7日)發放,已領取第一期消費券及新登記市民分別收到2,000及3,000元消費券。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今次接獲的投訴較上階段收到的400至500宗少,亦較為零碎,與支付平台相關的投訴亦顯著減少。
黃鳳嫺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市民應審慎作出大額消費,每次付款後要檢查清楚紀錄,並留意商家推出的優惠是否與消費券相關,抑或本來就有優惠。
政府在23年7月發放的消費券,非八達通領取的人士,其消費券將在2月29日到期,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政府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消費券(2,000元或1,000元),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八達通、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接收消費券,使用期限為2024年2月29日,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消費券適用於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作消費。繳交政府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公共機構收費、教育開支、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捐款、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P2P支付則不商用。
以八達通儲存消費券則沒有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