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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前年七一銅鑼灣非法集結 送貨員判囚4個月學生還押候判

政事

認前年七一銅鑼灣非法集結 送貨員判囚4個月學生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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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前年七一銅鑼灣非法集結 送貨員判囚4個月學生還押候判

2022年08月08日 19:34 最後更新:19:37

2020年警方首次禁止七一遊行,同日大批示威者於高士威道近中央圖書館一帶聚集,期間多處有堵路。4名涉案男子被拘控,其中2人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40歲送貨員被判入獄4個月;22歲學生則還押至8月22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為他索取勞教中心報告。餘下2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將於11月28日受審,控方表示擬傳召8名證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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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葉健榮(40歲,送貨員)、林永耀(24歲,工程師)、蔡偉賢(22歲,學生)及黎子元(22歲,學生)。8日認罪的被告為葉健榮及黎子元。4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或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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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港區國安法》當日生效,有民眾申請遊行但遭發出反對通知書。數以千計示威者沿銅鑼灣遊行,有人期間設置路障及放火。警方調派人員設立防線,約800人在高士威道及禮頓道附近以挑釁方式與警方對峙,一塊慶祝主權移交的橫額遭損毀,警方警告在場人士有機會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隨後警方快速衝前拘捕68人,黎子元警誡下保持緘默;葉健榮則否認控罪,稱在附近行山,晚上到銅鑼灣用膳後打算乘巴士回家。呈堂片段可見黎曾手持雨傘與其他示威者傾談,葉在前線蹲下約24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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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黎子元音樂天賦異稟,13歲和15歲時分別考獲雙簧管及鋼琴演奏級;並獲得香港演藝學院全額獎學金資助。不幸的是他父親在其9歲時便離世,母親近年亦被診斷患上癌症,懇請法庭酌情輕判。而葉健榮過去2年因本案受到精神折磨,希望處以較低量刑起點。

前年7月1日銅鑼灣一帶有人聚集。資料圖片

前年7月1日銅鑼灣一帶有人聚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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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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