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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生認淘大商場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

政事

20歲男生認淘大商場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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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生認淘大商場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12:38 最後更新:12:39

2019年9月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浪潮期間,多人涉嫌在淘大花園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雷射筆等武器。涉案20歲男生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劉淑嫻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指,本案涉及不同政見人士之間的衝突,形容情況危險,隨時可演變成暴動,被告身穿黑衣身處現場,具有危險及嚴重性,但考慮到辯方求情及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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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僅18歲,此案認罪時沒有案底,他受媒體影響和對法律無知犯案,現時已知錯。被告原本成績不錯,希望盡快完成更生繼續學業,獲家人支持;報告則顯示適合判他入院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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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家樑(20歲,學生)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牛頭角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1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當日有親建制人士在牛頭角淘大花園商場聚集,揮動五星旗及高唱國歌等。約一小時後,有黑衣示威者進入商場,雙方疑發生衝突。警方其後接報到場,並見有黑衣人涉包圍一名女子並阻止她離開,於是介入當中及截停被告。被告警誡下稱「頭先有班揸國旗嘅人圍住我」。

當日淘大商場內有大批人士聚集。資料圖片

當日淘大商場內有大批人士聚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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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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