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承認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 青年被判入勞教中心

香港電台

承認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 青年被判入勞教中心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承認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 青年被判入勞教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15:28 最後更新:16:10

一名19歲青年承認2019年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表示,2019年的反修例衝突不斷,案發當日有人號召市民在多處示威,被告在油塘公眾地方被搜出背囊藏有一把刀刃長8厘米連刀套的生果刀,認為毫無疑問是用在示威上,可以傷害他人。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案發時僅16歲,富音樂天份,計劃將來赴海外升學,因一時衝動犯案,已即時認罪,承諾不會重犯。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案發時的年紀、背景良好、認罪及有悔意,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警方在2019年8月31日清晨5時許,在油塘巡邏時發現被告王樂堯與友人在購物商場「大本型」外遊蕩,形跡可疑。當警車駛經時,他們隨即逃跑,最終被警員追截,並在被告背囊搜出一把生果刀。

往下看更多文章

陳梓華供稱黎智英曾提到「初選」 稱會協助政治素人爭取傳媒曝光

2024年04月19日 13:08 最後更新:13:2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5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繼續作供。

陳梓華供稱,黎智英出發前往台北,與「攬炒巴」劉祖廸及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會面之前,曾向他傳送《蘋果日報》的文章連結,黎智英希望年輕人「唔好去爭奪國際話語權,而係要大家團結一致對抗政府」。

控方展示陳梓華與黎智英於2020年1月10至11日的私人訊息,陳梓華提到劉祖廸正前往台北,未能跟施明德會面,黎智英指示陳梓華等人可早到其陽明山別墅詳談,其後陳梓華、劉祖廸、黎智英及一名林姓女子,於2020年1月11日在別墅午飯會面。期間黎智英指,他希望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在生活上可資助1萬英鎊,並給予他政治及經濟上的人脈,希望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人等不同板塊,令中國經濟及政治崩塌。不過劉祖廸表明「唔想做政治明星」。

黎智英當時亦提到「初選」,表示會協助政治素人爭取傳媒曝光或經濟上支持他們。法官李運騰問到當時香港社會有無人提出「初選」,陳梓華說,據他所知沒有,而他首次得悉其他人對「初選」有想法以及考慮要否參加,是在2020年2月。李運騰再問,當時香港無人提出「初選」,會面中有無人就此問黎智英。陳梓華說,黎智英當時只提及想參考美國的模式,有公司做相關的投票程式,需要10多萬元,黎智英沒有提及貨幣單位,陳梓華相信是歐羅。

陳梓華又提到,黎智英表示會支持「初選資金」,並透露他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雷動計劃」中亦曾出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