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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菜刀要脅女友人稱「給我感受一次」 40歲地盤工被控強姦罪

社會事

持菜刀要脅女友人稱「給我感受一次」 40歲地盤工被控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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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菜刀要脅女友人稱「給我感受一次」 40歲地盤工被控強姦罪

2022年08月12日 17:15 最後更新:17:20

40歲地盤工人前年涉到認識不久的新移民女子家中食飯後一直不願離開,並在女方家中客廳過夜,晚上卻狂拍女方房門,傳送裸照及色情片,持菜刀要脅女方與他性交,並指:「你怎麼給一次我感受一下,我今日一定搞定你!」。內地漢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12日於高等法院在4男3女陪審團席前開審,女事主下午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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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38歲的被告李景豪,被控於2020年11月30日,在香港新界打鼓嶺某單位強姦X(案發時39歲)。控方開案陳詞指,X從廣州來港,X在事發前約五日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被告隨即要求得知X的住所,兩度上門吃飯後,被告在事發前一天早上突然到X家拍門,要求在X家過夜,被告在X家幫忙做家務,跟從X出門買餸,在X家食午飯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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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地盤工人前年涉到認識不久的新移民女子家中食飯後一直不願離開,並在女方家中客廳過夜,晚上卻狂拍女方房門,傳送裸照及色情片,持菜刀要脅女方與他性交,並指:「你怎麼給一次我感受一下,我今日一定搞定你!」。內地漢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12日於高等法院在4男3女陪審團席前開審,女事主下午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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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38歲的被告李景豪,被控於2020年11月30日,在香港新界打鼓嶺某單位強姦X(案發時39歲)。控方開案陳詞指,X從廣州來港,X在事發前約五日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被告隨即要求得知X的住所,兩度上門吃飯後,被告在事發前一天早上突然到X家拍門,要求在X家過夜,被告在X家幫忙做家務,跟從X出門買餸,在X家食午飯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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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12日開審,女事主下午將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資料圖片

X見到被告沒有離開她家的意欲,故讓被告在她家客廳過夜一晚,但被告不停騷擾X,狂拍X房門,手機傳送裸照及色情片,要求X與他性交,X被嚇怕需到兒子房間睡覺。X送兒子上學,發現被告仍在她家。被告不斷要求X與他性交,X一直拒絕,被告便到廚房拿菜刀要脅並指:「你怎麼給一次我感受一下,我今日一定搞定你!」。X趕住回房但被告持刀衝入X房,身壓X後強姦,X期間不斷大叫:「唔好呀!停手呀!」。X趁屋外有刮泥工人找她時乘機逃走,X向友人投訴被姦一事後報警。

X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X憶述被告在2020年11月25日傳WhatsApp訊息予X,X起初直接封鎖被告,但X的朋友致電要求X解封被告,二人遂互傳訊息聊天。被告翌日向X指他想買水果上門探望X,要求X在手機傳送住所定位給他。X向被告說其住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被告則指他計劃從上水搬往打鼓嶺,順道到訪看看X的情況,當日被告「放低水果,差唔多食飯時間走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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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見到被告沒有離開她家的意欲,故讓被告在她家客廳過夜一晚,但被告不停騷擾X,狂拍X房門,手機傳送裸照及色情片,要求X與他性交,X被嚇怕需到兒子房間睡覺。X送兒子上學,發現被告仍在她家。被告不斷要求X與他性交,X一直拒絕,被告便到廚房拿菜刀要脅並指:「你怎麼給一次我感受一下,我今日一定搞定你!」。X趕住回房但被告持刀衝入X房,身壓X後強姦,X期間不斷大叫:「唔好呀!停手呀!」。X趁屋外有刮泥工人找她時乘機逃走,X向友人投訴被姦一事後報警。

案件12日開審,女事主下午將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資料圖片

案件12日開審,女事主下午將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資料圖片

X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X憶述被告在2020年11月25日傳WhatsApp訊息予X,X起初直接封鎖被告,但X的朋友致電要求X解封被告,二人遂互傳訊息聊天。被告翌日向X指他想買水果上門探望X,要求X在手機傳送住所定位給他。X向被告說其住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被告則指他計劃從上水搬往打鼓嶺,順道到訪看看X的情況,當日被告「放低水果,差唔多食飯時間走咗」。

X在11月27日到士多啤梨園拔草後十分疲倦,回家休息時聽到有人拍門但沒有應門,而X家有兩道大門,不知是否其兒子沒有鎖其中一道門,X醒來後發現被告已買餸出現在X家,被告、X及X兒子共餐後,X指:「嗰日個人太攰,無乜傾計,被告無留低,我趕左佢走」。

案件8月15日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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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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