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周日(14日)下午接獲一名40歲菲籍女子報案,指早前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買家於平台代為購買虛擬貨幣以賺取佣金。
設計圖片
事主不虞有詐,遂按指示將港幣7500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一個帳戶以作購買虛擬貨幣之用。為獲取受害者信任,騙徒初時曾向受害人發放佣金。惟當事主與騙徒其後失去聯絡後,才知受騙,於是報警求助。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警方指出,騙徒的招聘廣告一般聲稱「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對應徵者年齡及學歷要求低或毋須工作經驗及履歷;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有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
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資料圖片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