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來論|世界正改變!香港體育政策需與時俱進

星島日報

來論|世界正改變!香港體育政策需與時俱進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

來論|世界正改變!香港體育政策需與時俱進

2022年08月16日 03:37 最後更新:04:10

  香港近年在各種運動項目中屢創佳績,例如去年奧運,張家朗榮登花劍「世界第一」寶座、何詩蓓在游泳比賽中贏得兩項銀牌等,可見不少香港運動員的實力已達國際級水平。隨着國際比賽的佳績,現有的體育政策再一次引起大眾的關注和討論,例如運動資源錯配、對運動員支援不足等。  政府自○二年提倡「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下稱「三化」)方針去推動體育發展,其願景是提升港人的身體質素、贏取獎牌為港爭光,以及從國際比賽帶來商益。該政策推行了近二十年,筆者認為精英化及盛事化成效漸佳,惟普及化的效果仍不太理想。推動體育普及 資源不足  現時體育政策過分側重於精英化和盛事化,相反普及化則嚴重落後。在精英化方面,政府在一八/一九年度向「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注資六十億元,為本地精英運動員提供直接財政資助及全面支援服務,包括體適能、運動科學、保險、膳食和住宿等;在盛事化上,香港一直以來舉辦大型賽事,例如渣打馬拉松和七人欖球賽,以至近年參與承辦全運會等,均帶來可觀的收益及贏得國際美譽。  然而,香港的運動普及程度較低,二○年的調查顯示完全沒有參與運動的學生比例較國際水平高出五倍。事實上,普遍市民較少做運動的情況一直存在。即使近年精英化及盛事化的成效顯著,香港運動員亦贏得更多市民的認同和關注,甚或在港舉行的體育盛事所帶起的運動熱潮,都未能鼓勵普羅大眾養成做運動的習慣,把運動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理論上,精英化及盛事化應可推動普及化的發展,一來應能帶動市民提升運動意識,從小培養運動的習慣;二來應可促進「運動產業化」的發展,吸引青年投身作運動員,透過提供完整的事業發展路徑與配套,使之退役後仍能以體育為職業,更可把體育視為終身事業。可惜,兩者均暫未見在港形成氣候。筆者認為政府應投放更多資源於普及化上,初步先加強青年對運動的知識與投入感,親身體驗到運動帶來的好處,在整體社會中營造良好的運動風氣,然後才推動「運動產業化」的發展,讓更多青年受惠。從教育與體驗入手  首先,教育局一直將體育學科視為「閒科」,加上學校及家長都以學業成績為重,無論校方與學生投放在體育學科或運動項目的資源和時間是少之又少。筆者認為政府應把體育學科由現有的「閒科」納入為中小學的主修科目並將課節增加。課程內容除了舊有的實踐課,可加入一些新元素,例如運動科學、運動心理學和教授非主流運動等,培養學生從小做運動的習慣,以及加深他們對體育及運動的認識,不再流於跑跑跳跳等淺層知識。  其次,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曾表示新加入奧運及亞運競賽項目的運動如滑板、攀岩、電競,以及近年冒起的躲避盤和閃避球等新興運動,也是促進普及化的其中一個因素。筆者作為一名新興運動教練,認為躲避盤、芬蘭木棋和圓網球等新興運動門檻較低,很易上手,且玩法多變,適合一家大細參與。此外,這些運動對場地要求較低,在香港這地少人多的地方也容易進行,有助推動普及化。若政府能大力推廣新興運動到社區,例如舉辦親子體驗班、培訓專業教練、在學校籌備校隊及學界比賽等,並增加配套和誘因,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或會對運動產生更濃厚的興趣和熱誠,甚或鼓勵青年將來投身體育相關行業,給自己多一個事業選擇之餘,亦能提升香港在體育方面的經濟效益。  「三化」關係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筆者寄望政府能投放更多資源於普及化上。若運動概念能灌輸在每個市民當中,深信香港的體育發展定能扎穩基礎,更上一層樓。本港的體育界別人士,不論是運動員、教練、裁判還是體育策劃團隊,一直默默在自己的崗位努力,為的不止是個人利益,而是希望透過自身的影響力提升香港的運動產業發展。筆者藉此感謝各位代表香港的運動員及背後強大的團隊的堅持和努力,亦期望每位市民養成運動的習慣,且有更多青年視體育為終身事業。潘智朗MWYO青年辦公室實習生

往下看更多文章

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