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6日)分案起訴4名按揭貸款申請人,控告他們涉嫌虛報職業及薪金,詐騙一間財務公司向他們批出貸款共約1,300萬元。各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4名被告為按揭貸款申請人,年齡介乎49歲至57歲。張良、彭雪燕、楊佩紅及司徒強生被控共5項欺詐罪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廉署調查源於貪污投訴,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4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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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3宗涉及張良、彭雪燕及楊佩紅的案件,被指發生於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3人當時透過兩間財務中介公司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財務)申請按揭貸款。
有關控罪指3人涉嫌各自與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財務偽稱,她們分別是一間公司和一間教育中心的高級經理,以及一間物流公司的經理,月薪由8.5萬元至15萬元不等,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永亨財務批出三筆由170萬元至約380萬元的按揭貸款,而導致她們獲得利益或永亨財務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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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強生的案件被指發生於2018年5月至8月,當時他為其父親所持有的一個物業透過另外一間財務中介公司,先後向永亨財務申請按揭貸款和裝修貸款。
該兩項控罪指司徒強生涉嫌與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財務偽稱他是一間工程公司的工程總監,月薪逾20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永亨財務向他批出310萬元的按揭貸款及80萬元的裝修貸款,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永亨財務蒙受不利。
廉政公署分案起訴4人。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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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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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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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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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