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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警總外寫字違感化令再被捕 改判入戒毒所

政事

19歲男生警總外寫字違感化令再被捕 改判入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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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警總外寫字違感化令再被捕 改判入戒毒所

2022年08月16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3年前有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19歲男學生在正門附近外牆寫上「condom」等字眼,他在兩年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感化令12個月。惟他之後沒有聯絡感化官,失蹤至上月連同「健仔」曾志健被重新拘捕,其案件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考慮到被告年輕、意志力薄弱、依賴毒品等因素後,撤銷原先的感化令命令,改為判他入戒毒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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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脊柱側彎、患有失眠及壓力應對問題,在朋輩影響下吸食大麻,他現時已無接觸損友和毒品,又透露被告希望診治脊椎問題。裁判官表示被告另涉一宗非法集結案,現時未能預計刑期,決定先處理本案的違反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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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愷銘現年21歲,被控於2019年6月21日在灣仔警總正門外損壞其外牆。他另涉同年6月12日在中環夏愨道近添華道一帶作出擾亂秩序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的行為會破壞社會安寧;以及同年8月27日在九龍慈雲山環鳳街秀芳花園商場外管有2.72克草本形態大麻,及內含大麻酚的0.01克固體。涉非法集結及管有危險藥物兩罪之案件將於8月31日再訊。

案件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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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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