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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貨女店員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 判罰1.6萬元

社會事

雜貨女店員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 判罰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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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貨女店員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 判罰1.6萬元

2022年08月17日 15:59 最後更新:15:59

一名雜貨店女店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6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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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海關人員經調查後發現,該名女店員於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續牌申請被拒後,仍在九龍城一間雜貨店經營匯款業務,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TW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被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6萬元。 資料圖片

被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6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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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聯同消防「放蛇」揭20間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賓館

2024年02月07日 20:25 最後更新:23:02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牌照處巡查港島及九龍區32個處所,發現有20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及3間涉嫌違反發牌條件的持牌會址。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懷疑無牌賓館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懷疑無牌賓館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圖片

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聯同消防處,一連兩日展開代號名為「閃焰」的聯合行動,到港島及九龍區內不同地點「放蛇」,掃蕩無牌酒店和賓館,並及嚴厲打擊違規經營的持牌會址。署方指,牌照處會進一步跟進所有個案,並在完成調查後,對獲得足夠證據支持的個案提出檢控。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會址進行突擊檢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會址進行突擊檢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博客專欄等,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酒店或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會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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