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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港人遭「賣豬仔」5失聯

星島日報

17港人遭「賣豬仔」5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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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港人遭「賣豬仔」5失聯

2022年08月18日 03:47 最後更新:03:50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頭條網》前日率先揭發涉及港人的人口販賣恐怖案件,有港男中美人計被誘至泰國後遭綁架往緬甸,被逼進行詐騙工作,稍有不從即遭虐打,直至支付贖金才獲釋放,入境處昨回應指,今年一月至今接獲十七名港人家屬求助,指家人懷疑在泰國、緬甸、柬埔寨及老撾失聯,其中十二人已安全離開當地,正繼續與其餘五人的家屬聯繫;警方亦指今年來接獲十二宗求助個案,報稱因誤墮騙局於外地被禁錮。消息稱,失蹤港人或被困於泰國和緬甸邊境克倫邦地區「三不管」地帶,被逼進行詐騙,或遭虐待甚至被摘器官身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港府及外交部應盡力營救。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正積極追查失聯港人下落。涉及香港受害人的人口販賣案件,似非單一偶然事件。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今年一月至今,共接獲十七名港人家屬求助,指其家人懷疑在泰國、緬甸、柬埔寨及老撾失聯,「小組」了解其中十二人已安全離開當地。12人安全離開當地  發言人續稱,「小組」收到相關求助後,已即時按求助人意願協助其向當地警方報案,亦提醒求助人向香港警務處報案。「小組」會繼續與其餘五名當事人的家屬、香港警務處、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中國駐當地大使館/總領事館保持密切聯繫及跟進個案。  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高度重視涉港領事保護工作,全力維護海外香港同胞的安全與合法權益,與入境處協助在外港人小組、外交部領保中心、駐有關國家使館等保持密切溝通,推動有關使館做當地政府工作,積極查找失聯人員下落。  警方發言人則指出,今年一月至今接獲十二宗求助個案,報稱因誤墮求職及網上情緣等騙局,於外地被禁錮。警方接獲相關報案時,會與境外執法機關保持密切聯繫,並透過國際刑警的平台聯絡海外執法機構交流情報及協助調查,呼籲市民切勿輕易相信網上的招聘廣告或留言,對聲稱能賺快錢的途徑,以及不拘學歷或工作經驗但報酬異常優厚的職位要有所警惕。碩士男應徵「荷官」變詐騙  涉及香港受害人的人口販賣案件,似乎愈揭愈多,警方上月曾在社交網站上載片段,講述一名碩士畢業生被騙經歷,指一月應徵一份「超級筍工」,到柬埔寨任賭場「荷官」,聲稱每月收入達二十萬元,對方更代訂機票、酒店及提供當地住宿,但抵埗後被要求交出護照,更威脅他從事詐騙,在社交平台扮女人,騙人加入網上賭局或投資騙局,不肯就範就要交出一萬美元,他輾轉應對多時僥倖逃離返港。或在泰緬「三不管」地帶  另外,據悉一名身陷緬甸的港男,被人要求在當地網騙港人,除非「跑數」至五百萬元人民幣或交付贖金三十萬港元才可脫身,有「同工」企圖逃走被人開槍射擊。該名港男指,他所在的「基地」有數百人,當中有多名港人,他因求救無門,一度想結束生命。  失蹤港人可能位於泰緬邊境克倫邦地區的「三不管」地帶,由當地武裝組織控制,包括KK園區,有關地點有人持槍把守,逃走者會被槍殺,園區內可有限度自由活動,被困人士猶如籠中鳥。有組織更指出,除柬埔寨外,緬甸、寮國、泰國等地都有詐騙團夥的據點。台灣傳媒更指出,被稱為「豬仔煉獄」的緬甸詐騙基地,不少被高薪誘騙打工的人失去利用價值後,最終被賣至KK園區。  有GASO國際救援組織成員表示,KK園區是全東南亞人口轉賣的最終站,「豬仔」上千人,規模不是最大,但是最殘暴,若被賣到該處,代表已沒有轉賣價值,尤其最近傳出聯合國六國準備秘密圍剿,若他們親人沒支付贖金,不必再留活口,會送去活摘器官,屍體丟下海,並利用龐大的器官販賣管道賣往國外。當地是緬甸叛軍屬地,緬甸政府管不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對事件表示震驚,認為這些犯罪集團利用港人藉網絡「誘騙自己人」前往當地,再禁錮、虐待及強逼參與網騙活動,極為可恥及殘暴,倘若有港人在柬埔寨或緬甸遭禁錮,希望政府及外交部能盡力營救。  保安局表示,高度重視有關事件,在外香港居民如需協助,可致電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二十四小時求助熱「(852)1868」,亦可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網絡數據致電1868熱綫或透過網上求助表格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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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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