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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留宿幼兒中心人手不足 需從待遇晉升方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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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留宿幼兒中心人手不足 需從待遇晉升方向討論

2022年08月18日 10:34 最後更新:11:00
狄志遠說,首階段的工作主要是檢討監察機制,包括檢討機構內及公眾參與的監察。

狄志遠說,首階段的工作主要是檢討監察機制,包括檢討機構內及公眾參與的監察。

因應「童樂居」事件,社署成立的檢討委員會就留宿幼兒中心和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完成首階段檢討,並提出30項建議。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委員狄志遠說,首階段的工作主要是檢討監察機制,包括檢討機構內及公眾參與的監察。

狄志遠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童樂居事件反映機構內的監管失效,社署的巡查多只傾向行政程序,委員會認為,巡查由有兒童方面專業知識的人士參與會更好,因為可以觀察到住宿兒童、員工等的反應及情緒狀況。至於報告建議,由包括太平紳士在內的人士作出突擊探訪,狄志遠說,有關安排可讓機構明白需要恒常地維持良好服務。

狄志遠又指出,一旦出現懷疑虐兒,機構或不想張揚或無意識到要報警,因此委員會建議機構要設舉報機制。另外,可以運用科技協助,例如安裝閉路電視,或設置攝錄到較粗暴行為會發警報訊息的儀器,以便機構及早留意到懷疑虐兒的情況。

對於提高院舍的人手比例,狄志遠說,明白行內人手不足,需要就從待遇、晉升等方向再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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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首檢控7人 國安警供稱與證人會面後銷毀筆記

2024年04月25日 11:02 最後更新:11:40

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條例》檢控多人,涉嫌計劃在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其中6男1女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員出庭作供。

證人供稱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級指示,聯同另外兩名警員到收押所會見本案同謀者、控方證人黃振強,對方表示想認罪及交代案情。證人叫黃振強通知其代表律師,證人當時有做筆記,但有關筆記在會面後就銷毀,他只向上級口頭匯報了黃振強的認罪意向。

證人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黃振強會面約10次,大部分會面均沒有保留筆記。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黃振強索取不損害權益的證人口供,由於並非警誡下供詞,同樣沒有保留筆記。證人解釋,筆記用作個人記錄,習慣處理完畢後就會銷毀,有關做法亦毋須知會上司。

同年9月16日,證人帶同列印的口供予黃振強過目,對方認為有地方「詞不達意」,要求修改,最終在9月23日簽署證人口供文件。證人否認會面中,黃振強有向警方「討價還價」,對方沒有提出如果認罪可以減少控罪,證人又否認自己銷毀筆記的做法不尋常。

受審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否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認串謀謀殺罪。

李家田另否認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否認一項《反恐條例》下「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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