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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控方:支聯會與不同組織人士有金錢往來 金額達數百萬

政事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控方:支聯會與不同組織人士有金錢往來 金額達數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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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控方:支聯會與不同組織人士有金錢往來 金額達數百萬

2022年08月29日 16:58 最後更新:08月30日 00:11

已解散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涉嫌拒絕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法庭早前命令控方毋須披露本案部分資料,直至上周控方稱願意重新審視資料可披露的程度。案件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鄒幸彤表示已檢閱新資料,惟實際大部分仍被隱去,影響辯方準備盤問。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下令控方須進一步披露文件更多資料。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供稱,調查期間發現不同組織和人士之間有金錢往來,金額達數百萬元,支聯會亦曾向其他組織匯出數十萬元。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羅官稱,今早已要求控方向辯方披露更多資料,可在有必要時覆核相關決定。自行代表的鄒幸彤指,所謂的「進一步披露」其實尚有逾9成資料被隱去,不知是否該感謝控方如此「慷慨」。例如其中一份5頁的文件只披露了「跨國界」三字,可被演繹為支聯會讚揚中國在跨國界合作所下的功夫。鄒幸彤提到,現時粗略地了解該些資料從社交平台及網頁上檢取,惟擔憂有更多人牽涉其中而辯方無從得知支聯會作為「代理人」,與該些人的行為有何關係。鄒重申目前只有法庭及控方全面掌握資料,辯方準備辯護時需花費更多時間及帶來額外負擔。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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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回應,「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旨在確保調查的完整性,公開更多資料或影響調查。控方又指,該些被隱去的資料目前尚未呈堂為證供,待證人作供時會要求他們澄清合理地相信支聯會觸犯控罪元素的原因。辯方大律師黃俊嘉質疑在有證人準備接受盤問下作此調動是否合適,本身此部分並非控方案情的討論範圍。羅官認為需從雙方意見中取得平衡,考慮過後裁定控方須向辯方披露更多資料,以達至公平審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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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續供稱,「組織4」為一個國際政治組織,其主張結束一黨專政及重建民主中國,亦提及應廢除一國兩制。洪稱支聯會的方針與組織4相似,故相信兩者有關聯。洪稱,在警方調查中發現其他組織和人士互有往來,包括支援公民社會和民主發展的「組織5」曾收取幾百萬元;「人士1」曾提供支聯會數十萬元,而會方曾向「組織2」過帳相近金額。他續指,組織2在港設有分支,其其中一名董事同時擔任支聯會董事。

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先後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

國安處指,支聯會亦曾向其他組織匯出數十萬元。資料圖片

國安處指,支聯會亦曾向其他組織匯出數十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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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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