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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校園檢測站鬧事 認非法集結判囚6星期

政事

中大生校園檢測站鬧事 認非法集結判囚6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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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校園檢測站鬧事 認非法集結判囚6星期

2022年09月02日 15:22 最後更新:15:44

22歲中大學生去年1月衝入中大出入口檢測站鬧事,期間有人向保安潑灑生粉,他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此案有使用暴力,亦有一定部署,且有人因被告和參與者而受傷,因此不認同以緩刑處理,遂判監6周。

事發後有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事發後有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被告為22歲學生曹德熙,案中其他三名被告為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23歲被告梁溢希及25歲被告梁顥維。辯方今再度求情指,曹因此案已停學一年,因此希望儘快重回校園,未來前往英國就讀課程,又稱此案參與人數較低,而曹非主導角色,冀法庭能夠判處緩刑。張官引用案例表示判刑需要具阻嚇性和懲罰性,雖同意曹涉及時段較短、暴力程度較輕,但並不認同緩刑,遂以9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扣減三分之一,終判處6星期監禁。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22歲學生曹德熙,承認於2021年1月11日在馬鞍山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事發後有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事發後有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事發後有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事發後有警員及消防員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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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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