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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23歲女護士認暴動 還柙至下月25日求情

政事

2019年理大衝突23歲女護士認暴動 還柙至下月25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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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23歲女護士認暴動 還柙至下月25日求情

2022年09月13日 15:17 最後更新:16:23

2019年理大圍城期間,大批示威者到油尖旺一帶聲援,其中11人於窩打老道附近被捕,被控暴動罪。當中23歲女護士13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控罪,案情指她被捕時穿黑色衣著頭戴泳鏡和防毒面具,身上帶有針筒、生理鹽水及醫療棉花等,還柙至下月25日求情。

其中3名被告戴卓欣、王智勇及梅晉豪

其中3名被告戴卓欣、王智勇及梅晉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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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自2019年11月11日起,大批示威者進佔香港理工大學發生暴動,警方在外設防包圍,持續至11月18日,期間油尖旺多區有示威。11月18日晚約10時,警方到達加士居道設防,向北往彌敦道推進,期間遭受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需發射催淚彈驅散。警方10時半左右抵達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與黑衣示威者對峙,有示威者築起傘陣堵路、以雷射光照射警方、投擲約250枚汽油彈,多次警告不果。11時26分左右警方發動圍捕,在碧街一帶截獲2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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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名被告戴卓欣、王智勇及梅晉豪

2019年理大圍城期間,大批示威者到油尖旺一帶聲援,其中11人於窩打老道附近被捕,被控暴動罪。當中23歲女護士13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控罪,案情指她被捕時穿黑色衣著頭戴泳鏡和防毒面具,身上帶有針筒、生理鹽水及醫療棉花等,還柙至下月25日求情。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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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自2019年11月11日起,大批示威者進佔香港理工大學發生暴動,警方在外設防包圍,持續至11月18日,期間油尖旺多區有示威。11月18日晚約10時,警方到達加士居道設防,向北往彌敦道推進,期間遭受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需發射催淚彈驅散。警方10時半左右抵達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與黑衣示威者對峙,有示威者築起傘陣堵路、以雷射光照射警方、投擲約250枚汽油彈,多次警告不果。11時26分左右警方發動圍捕,在碧街一帶截獲213人。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23歲女護士余嘉晴當晚10時半左右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近1小時後被警方圍捕,穿黑色衣著頭戴泳鏡和防毒面具,在近碧街的彌敦道北行線被警方制服,被捕時身上帶有針筒、生理鹽水、醫療棉花等。案中3名警員被汽油彈殘餘物滑倒,手指、右肩、左腳受傷,1名警員制服示威者時,被其手持玻璃樽碎片割傷。

當晚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聲援。資料圖片

11名被告依次為24歲雷曉天、23歲梅晉豪 、22歲吳卓泓、25歲吳悅橋、23歲柯俊明、20歲安俊彥、24歲潘伊晴、20歲戴卓欣、22歲王智勇、25歲黃添樂及23歲余嘉晴。11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吳悅橋另被控同日於彌敦道525至543號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產。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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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女護士余嘉晴當晚10時半左右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近1小時後被警方圍捕,穿黑色衣著頭戴泳鏡和防毒面具,在近碧街的彌敦道北行線被警方制服,被捕時身上帶有針筒、生理鹽水、醫療棉花等。案中3名警員被汽油彈殘餘物滑倒,手指、右肩、左腳受傷,1名警員制服示威者時,被其手持玻璃樽碎片割傷。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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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依次為24歲雷曉天、23歲梅晉豪 、22歲吳卓泓、25歲吳悅橋、23歲柯俊明、20歲安俊彥、24歲潘伊晴、20歲戴卓欣、22歲王智勇、25歲黃添樂及23歲余嘉晴。11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吳悅橋另被控同日於彌敦道525至543號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產。

當晚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聲援。資料圖片

當晚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聲援。資料圖片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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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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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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