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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保姆車5死車禍 司機被控7項危駕罪獲保釋11月再訊

社會事

4年前保姆車5死車禍 司機被控7項危駕罪獲保釋1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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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保姆車5死車禍 司機被控7項危駕罪獲保釋11月再訊

2022年09月15日 12:57 最後更新:13:17

2018年北角發生嚴重車禍,有保姆車從斜路溜後剷上行人路,5人因而喪命,肇事司機疑未有拉好手掣便下車。事隔近4年,該司機被控5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罪2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他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至11月10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吳耀宗(66歲,退休人士)被控於2018年12月10日,在香港熙和街近英皇道(東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HG365的私家小巴,引致何玉珍、梁洪、陳瑞意、楊文根及Yip Willy死亡。被告另被控同日同地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該私家小巴,引致盧永業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同日在長康街31號北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該私家小巴,引致雷曉琪身體受嚴重傷害。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身穿風褸及運動長褲,並手持拐杖到庭,他步履緩慢,由一名女親友攙扶往咪高峰支架。裁判官王證瑜問到被告的身體狀況及需否坐著,辯方透露他因事件受傷至今,被告以微弱的聲線回答「唔使」。被告散庭後由親友陪同離開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就事件的後續發展,被告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半年。至於死者一方,梁洪家屬去年底入稟區域法院,向被告及校巴索償,但狀書未有列明索償金額。另外,死因庭今年5月召開為期8天的死因研訊,惟律政司至裁決當天才向法庭申請押後,以待檢視部分證人的證詞謄本和錄音。律政司期後進一步透露不排除有人被控,故要求再押後以進行刑事調查,獲死因裁判官批准。裁判官當時指示律政司要於16日前,向家屬及法庭匯報進度。

被告吳耀宗(綠衣綠褲)由女親友攙扶離開法院。

被告吳耀宗(綠衣綠褲)由女親友攙扶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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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電單車載朋友穿插元朗區 13歲男童涉7宗罪被捕

2024年04月09日 07:30 最後更新:08:27

警方8日晚在元朗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及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等7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童在上星期五先後兩次在元朗區駕駛一輛懷疑電單車,分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及水車館街行駛,並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插。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行駛時,車上亦載有另一名男童。經調查後拘捕這名男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停牌至少6個月。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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