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男子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陳炳宙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女童法證報告及其他文件,期間被告准以3萬元、不得離開香港及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保釋。
被告HHL,被控於2016年某一日,確實日期不詳,在香港新界屯門某單位強姦及猥褻侵犯X,而她當時年齡約9歲。
社會事
60歲男子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陳炳宙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女童法證報告及其他文件,期間被告准以3萬元、不得離開香港及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保釋。
被告HHL,被控於2016年某一日,確實日期不詳,在香港新界屯門某單位強姦及猥褻侵犯X,而她當時年齡約9歲。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