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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屯門單位內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 60歲被告保釋候訊

社會事

涉屯門單位內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 60歲被告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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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屯門單位內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 60歲被告保釋候訊

2022年09月17日 12:33 最後更新:12:56

60歲男子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陳炳宙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女童法證報告及其他文件,期間被告准以3萬元、不得離開香港及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保釋。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資料圖片

被告HHL,被控於2016年某一日,確實日期不詳,在香港新界屯門某單位強姦及猥褻侵犯X,而她當時年齡約9歲。

裁判官陳炳宙。資料圖片

裁判官陳炳宙。資料圖片

被告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示意圖)

被告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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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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