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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援交威脅公開性感照 32歲男騙財40萬還柙

社會事

涉援交威脅公開性感照 32歲男騙財40萬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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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援交威脅公開性感照 32歲男騙財40萬還柙

2022年09月17日 13:34 最後更新:09月18日 10:12

32歲男子涉嫌透過社交平台作援交或投資詐騙,又威脅公開女子性感照片,藉此要求他們將款項存入其63歲母親的戶口,涉案金額約40萬元。兩母子15日被捕後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勒索等5罪。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陳炳宙將案件押後至12月9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銀行紀錄、閉路電視片段、電話分析及進行認人手續,期間男被告需還柙懲教署看管,女被告則准以3000元、交出旅遊證件、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保釋。

裁判官陳炳宙。資料圖片

裁判官陳炳宙。資料圖片

被告葉家成及陳敏娟,同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們於今年8月6日,稱以港幣15萬元之酬勞進行一宗性交易,其後要求X先要存入保證金港幣1萬1千元,而不誠實地取得X的財產。

葉另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今年5月9日,稱以港幣50萬元之酬勞進行約會,而不誠實地取得Y的161,380元;及於去年11月2日,聲稱提供性服務,及後稱其父親離世以遊說林兆謙存款,而不誠實地取得林兆謙的港幣22,5418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葉另被控兩項勒索罪,指他於今年8月23日及5月9日,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3,000元;及要求Y交出港幣30萬元正。

兩母子被捕後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勒索等5罪。(示意圖)

兩母子被捕後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勒索等5罪。(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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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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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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