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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姦14歲醉娃兩男判囚9年 官斥:女童創傷難以磨滅須嚴懲

社會事

輪姦14歲醉娃兩男判囚9年 官斥:女童創傷難以磨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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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姦14歲醉娃兩男判囚9年 官斥:女童創傷難以磨滅須嚴懲

2022年09月21日 11:33 最後更新:14:46

兩名同齡男子3年前抬送醉酒的14歲女童回家後,涉在女童睡房內輪姦她,陪審團早前裁定兩男強姦罪成,黎婉姫法官9月21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受害女童自案發後一直沒有回家,不敢再面對會刺激她回憶起悲痛回憶的睡房,她事發後每晚發惡夢,經常覺得自己毫無價值,並對將來感到絕望,至今已瘦削了三分之一。法官考慮到強姦罪為非常嚴重的罪行,兩名被告對女童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必須加以嚴懲、以儆效尤,而兩名被告沒有使用暴力或武器,沒有預謀,罪責相同,終判二人入獄9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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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2歲家電倉務員鄭宏昊及21歲救生員袁昊琛,今年5月被陪審團裁定於2019年4月16日在天水圍強姦女子X。黎婉姫法官判刑時表示,從受害人心理創傷報告可見,X在案發後精神緊張、提心吊膽、易怒,經常覺得自己毫無價值,對將來感到絕望,不斷在毫無預兆之下回想起事發經過,認為自己十分污糟。X自案發3年內搬到宿舍獨自面對,每晚發惡夢,產生自殺念頭,害怕睡眠以致嚴重失眠,已有9個月沒有月經,體重自案發後下降三分之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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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官指本案徹底摧毀X,X案發後已沒有再回家,害怕再次望到案發的睡房及床,一直只在家外約見家人。而X錄口供及到庭作證對她造成極大困擾,X年僅14歲便遭受到極大的身心傷害,案發3年來亦面對了無窮無盡的等待及煎熬,即使心理學家亦只可嘗試建議鼓勵X對將來抱有希望。雖然辯方求情時指本案並非夥同犯罪,2人在8分鐘內已完成性交,沒有使用過分武力,但黎官稱:「好明顯今次係輪姦啦!」。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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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官認為本案的加刑因素包括:兩名被告輪姦X;X案發時只是一名14歲少女,醉酒時無力反抗;兩名被告對X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兩名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令X有患性病或懷孕的風險;本案發生於X家中睡房,X案發後已沒有回家。黎官另考慮到兩名被告案發時亦只有18歲,「背景並非太差」,案件沒有預謀,沒有使用暴力或武器。黎官認為2人不認罪、毫無悔意、罪責相同,經審訊後被定罪,沒有減刑因素,最終判處2人入獄9年。

案件今在高院判刑

案件今在高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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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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