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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 判15年罰款400萬人民幣

兩岸

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 判15年罰款4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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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 判15年罰款400萬人民幣

2022年09月21日 11:54 最後更新:23:36

河北保定市中級法院9月21日早宣判,曾任中央政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公安局長鄧恢林涉受賄超過四千萬元人民幣,法院決定以受賄罪判處鄧恢林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人民幣;對鄧恢林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鄧恢林長期政法部門工作,是已落馬的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的親信之一。

任重慶公安局長時的鄧恢林

任重慶公安局長時的鄧恢林

法院表示,經審理查明:1999年春節前至2020年1月,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特殊號段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67萬余元。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法院的公布稱,鄧恢林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具有多次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等從重處罰情節,依法應當從嚴懲處。同時,鄧恢林又具有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等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鄧恢林受審

鄧恢林受審

今年五十七歲的鄧恢林是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的親信之一。中紀委的公布曾指他「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鄧恢林2020年6月落馬兩個月後,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落馬。2021年4月,山西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落馬。中紀委指孫力軍、鄧恢林、龔道安、劉新雲「搞團團伙伙」。孫力軍落馬時任公安部副部長。在這期間,鄧恢林於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在中央政法委工作。龔道安於2010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公安部工作。劉新雲於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在公安部工作,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其中,鄧恢林、龔道安兩人都在湖北政法系統工作過。龔道安曾任湖北省咸寧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在法庭上的鄧恢林

在法庭上的鄧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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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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