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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母做手術向女友前同事借錢 官斥水務署技工咎由自取

政事

訛稱母做手術向女友前同事借錢 官斥水務署技工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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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母做手術向女友前同事借錢 官斥水務署技工咎由自取

2022年09月21日 14:31 最後更新:14:40

24歲前水務署技工假稱要支付母親醫療費用及手術費,意圖詐騙當時為女朋友的機電工程署前同事金錢,又訛稱已償部分款項,涉案金額逾3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及兩項企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案件原定9月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惟裁判官陳慧敏表示考慮被告利用親密關係詐騙、次數不少,直指被告「適合坐監」,但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於10月10日判刑。被告還柙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陳官下令被告需要償還事主25600元,又表示被告講了「多個大話」,認為感化令的懲罰對被告而言是「完全不足夠」,更直斥被告「原本有大好前途,今日有咁嘅田地係完全咎由自取」。被告親自求情指,因自己理財能力有問題,又有賭錢習慣,才會向事主借錢,表示希望有機會承擔責任。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陳官回應指,事主為被告當時的女朋友,而被告利用親密關係詐騙多次,將自己的債務轉移到事主身上,但考慮被告初犯又已進行賠償,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陳官提醒被告索取報告並非承諾,直指此案「適合坐監」。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張傳鴻(24歲)為前水務署技工,現為外賣員,被控兩項欺詐及兩項企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案情指他於2019年8月入職水務署,於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間,他向當時為女朋友的機電署前同事借6筆貸款,共逾3.6萬港元,而其中兩筆貸款是張假稱母親需要醫療費及手術費。

兩項詐騙控罪指被告向上述前同事虛假地表示,曾支付母親醫療費用及需支付母親的手術費用,並意圖詐騙,誘使該前同事向他借出共2萬港元。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於2021年4月至7月期間,兩次虛假地向該前同事聲稱他已轉帳共逾15,500港元至前者的銀行帳戶,企圖不誠實地獲得免除償還部分貸款的現有法律責任。

案件原定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原定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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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取逾16000元「利是」助申請社區會堂 區議員前女助理判囚兼賠償

2023年12月27日 13:13 最後更新:13:13

前區議員周永勤一名女助理非法收取逾16000元,協助歌唱社多次申請社區會堂及設施,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元朗前區議員周永勤一名女助理非法收取逾16000元,協助歌唱社多次申請社區會堂及設施,她早前承認8項受賄及欺詐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向周永勤歸還2500元賄款及補償民政署25000元。

63歲被告2017年至2019年間收取2500元「利是」,協助一個歌唱社多次申請使用元朗社區會堂及設施,法庭指,被告案發時為區議員助理,長時間持續犯案,非單一事件,每次收取賄款500元涉款不多,但有欺詐行為,需判處監禁4個月及作出有關補償。

被告承認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3項欺詐,另外5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撤銷起訴。案情指,被告案發時職責包括協助區內團體申請使用由民政署轄下元朗民政事務處管理的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及設施。在多個合資格團體根本不需要或不會使用有關場地的情況下,為團體向民政署提交8項申請,免費使用4個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並獲民政署批准。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從一名歌唱社主要成員收取賄款共2500元,令歌唱社可免費租用其中5項申請的時段,又致使該歌唱社主要成員向民政署出示3份批准書,以誘使民政署容許歌唱社免費使用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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