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唏噓!
江蘇一對父女因多年未聯繫,相見時更是形同陌路,日前七旬父親卻將女兒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兒給贍養費,讓人本以為又是倫理糾紛的狗血事件,沒想到畫風一轉,父親竟要求女兒每月僅支付5.20元(人民幣,下同),同時讓她每月過來探望自己一次。律師表示,因5.20為「我愛你」諧音,是希望女兒不要忘記自己。
據《現代快報》報導,近日在江蘇泗陽,現年73歲的何先生在1990年與小自己十多歲的南京王女士相識,其後誕下女兒萌萌,之後他們因瑣事產生矛盾開始分居,萌萌跟隨母親一起生活。
何先生表示,「法院判決生效後,我還給了她(王女士)10萬元,作為撫養女兒的費用」後來王女士因經濟問題將萌萌送回,而當時何先生的大女兒已經成家,因此萌萌都是和大姐一起生活的,這11年間,她大部分的生活費、學費,王先生都承擔了,其餘則為大女兒支付。
「萌萌考上大學後,又重新會到南京和她媽媽一起生活,往後我就和她慢慢失去聯繫,再後來,就連她結婚生子,也都沒有跟我們說過」,何先生表示。
如今何先生年事稍長,仍十分掛念女兒,就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萌萌每月支付5.20元作為贍養費;請求法院判決萌萌每月探訪自己,同時至少每月打電話問候一次;請求法院判決萌萌提供一套拆遷安置房供他居住,方便萌萌看望(為何先生贈予的房屋,在拆後後獲得了幾套拆遷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