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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6個月 官:精心安排騙局毫無悔意

政事

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6個月 官:精心安排騙局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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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6個月 官:精心安排騙局毫無悔意

2022年09月29日 10:45 最後更新:11:31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年宣布流亡海外,提供錯誤訊息誤導警方相信其外訪後會回港受審,亦沒有按原定保釋條件出庭應訊,早前被裁定4項藐視法庭罪成。許智峯缺席下,陳慶偉法官29日早上在高等法院判處其監禁3年6個月,須付懲罰性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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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官判刑指許智峯提供虛假的海外政治組織邀請函及日程,以誤導警方和法庭批准其離港申請,離開司法管轄區逃避司法程序,許智峯精心安排騙局嚴重打擊大眾對司法的信心,行為不僅戲弄刑事司法制度,更構成妨礙司法公正。陳官考慮到案件嚴重之處,包括使用虛假文件,加上其潛逃對刑事司法制度的影響,兼且毫無悔意,故判處其監禁3年6個月,兼付懲罰性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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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由前年流亡海外至今。

許智峯由前年流亡海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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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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