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男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涉嫌於去年11月,在辦事處停車場內恐嚇同事,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30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堂,經控辯雙方同意撤銷控罪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被告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了事,期間不得再干犯刑事恐嚇等相關罪行。
男被告黎君正(39歲、報稱擔任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被控於2021年11月29日,在大角嘴欽州街西87號食環署南昌辦事處暨1樓停車場內威脅鄔偉文會使其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社會事
39歲男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涉嫌於去年11月,在辦事處停車場內恐嚇同事,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30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堂,經控辯雙方同意撤銷控罪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被告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了事,期間不得再干犯刑事恐嚇等相關罪行。
男被告黎君正(39歲、報稱擔任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被控於2021年11月29日,在大角嘴欽州街西87號食環署南昌辦事處暨1樓停車場內威脅鄔偉文會使其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一名51歲男子7日下午5時許,在中區干諾道西一條行人天橋,懷疑與另外兩名男子因瑣事爭執。
期間事主懷疑被其中一名25歲男子以言語恐嚇,另一名年約50歲的男子就懷疑用手襲擊事主,之後逃去。
警員接報到場,拘捕涉嫌刑事恐嚇的男子,事主臉部受傷,清醒送往瑪麗醫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