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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教師非禮案表證成立 押後至10月31日裁決

社會事

補習教師非禮案表證成立 押後至10月31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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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教師非禮案表證成立 押後至10月31日裁決

2022年09月30日 21:06 最後更新:21:07

48歲男補習教師疑於去年至今年元旦期間,數次為15歲女童在家補習時非禮對方。被告早前否認4項猥褻侵犯罪,案件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判官陳炳宙裁定表證成立,而被告則選擇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陳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裁決,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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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盤問女童X時,X同意她在案發後仍如常與被告聯絡,沒有透過被告的WhatsApp對話向其表達不滿。辯方指被告在抱起她時有可能誤碰其左胸側,X卻指她是遭他壓住,不可能是誤碰。另外,女童X亦不同意被告用手指「篤」她胸側是為了教學目的,亦不同意被告拍打大腿和臀部,是讓她專心和鼓勵自己。對於沒有即場表達不滿,X表示「佢係老師嚟㗎喎,我唔知點講」。

青衣翠怡花園。資料圖片

青衣翠怡花園。資料圖片

荃灣愉景新城。資料圖片

荃灣愉景新城。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吳慶龍(48歲,報稱任職補習教師)於2021年1月某天,在香港青衣翠怡花園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以及於2021年12月4日、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愉景新城某單位猥褻侵犯X。其中1項控罪的日期由2021年12月11日修訂為12月4日,因女童於接受盤問時同意她記錯了日期,並指出應為12月4日發生。

女童懷疑補習期間被數次非禮。示意圖片

女童懷疑補習期間被數次非禮。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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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童搭巴士返學車廂內遭非禮 警灣仔拘53歲色狼

2024年03月13日 12:06 最後更新:12:36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13歲女童報案,指同日早上約7時於灣仔區乘搭巴士上學期間,在巴士車廂内被一名男子非禮,該名男子其後逃去。

案件涉及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未成年人士,灣仔警區高度重視。灣仔刑事部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於12日早上在灣仔譚臣道拘捕一名53歲本地男子,涉嫌「非禮」。

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査隊第四隊跟進。該名男子被暫控告一項「非禮」罪,案件將於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呼籲市民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或目擊任何風化案件,應盡快向警方報案。如有任何人士在灣仔區內遇到類同的事件,亦請盡快聯絡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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