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螺旋槳殺婦案 船長認誤導警員等6罪

星島日報

螺旋槳殺婦案 船長認誤導警員等6罪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

螺旋槳殺婦案 船長認誤導警員等6罪

2022年10月06日 03:49 最後更新:04:50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十月,五十四歲男商人駕駛快艇到西貢大浪灣時超載,男商人疑為免快艇被大浪沖到擱淺將其掉頭,期間意外擊中在水中的五十二歲女乘客重傷致死,事後教唆同船乘客掩飾超載。男商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違反條件及限制和五項煽惑他人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罪,另否認一項危及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受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開敞式遊樂船「Miss Conduct Junior」屬被告董波所有,允許運載總人數為十二人。二○一九年十月十九日被告為船長,下午約四時駕船載着乘客向西貢大浪灣大灣沙灘駛去,當時天氣良好,海面間中有約一點五米高的大浪。接近沙灘時船隻引擎曾停下然後重新啟動,當時該船隻沒有下錨或升起引擎,船上有約八名乘客包括死者洪小媛下水,被告和另外四人留在船上。否認危及他人海上安全罪  其後海浪推橫船身以致左舷面向沙灘,被告重新啟動引擎右轉駛離,螺旋槳擊中死者背部致大量出血,有人救起死者並報警求助。死者背部有兩處深裂傷,露出肺部和脾臟,近臀部位置有另外兩處深裂傷,有血液緩慢滲出,左上臂亦有一處深裂傷,送院不治,死因為傷勢與受嚴重螺旋槳傷害合。  被告董波承認於二○一九年十月十九日,身為開敞式遊樂船「Miss Conduct Junior」的船長,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違反限制運載十六人,超過獲允許運載總人數;於同年十月十九日至十一月八日期間,煽惑五人表示當日「Miss Conduct Junior」上只有十一人,以誤導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DCCC 365/2021

往下看更多文章

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