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發生一宗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案,警方到場調查時,男事主突然情緒激動拒捕,並用手襲擊兩名男警。
大嶼山警區。網上圖片
12日清晨5時許,警方接獲一名39歲姓庄女住戶報案,指於逸東邨福逸樓一單位內,被一名31歲姓陳的男住戶以言語恐嚇及用手襲擊耳部。警方到場調查,陳男情緒激動拒捕,又懷疑以手襲擊兩名男警。警員向陳男發出口頭警告不果,遂以胡椒噴霧制服。
北大嶼山醫院。資料圖片
經初步調查,陳男涉嫌襲警、拒捕、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陳男報稱不適,而庄女耳傷、兩名男警亦分別面傷及膝傷,全部清醒被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治理。
北大嶼山醫院。資料圖片
東涌逸東邨一名男子涉嫌襲警、拒捕、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被捕。資料圖片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