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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法處理公屋調遷申請 房署房屋事務主任遭廉署起訴

社會事

涉違法處理公屋調遷申請 房署房屋事務主任遭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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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法處理公屋調遷申請 房署房屋事務主任遭廉署起訴

2022年10月12日 19:00 最後更新:19:05

廉政公署12日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控告他在處理兩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時,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而使用載有虛假批准的文件,以及偽造社會福利署(社署)便箋,以掩飾他延誤處理申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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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被告包文豪(35歲),他被控共4項罪名,即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以及一項刑事損壞及一項偽造,分別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60(1)條及第71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五(10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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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2014年被派駐葵涌邨時,他接獲該邨一名租戶的申請,將其一名親人加入單位戶籍以調遷至邨內另一較大單位。被告須進行評審以核實其申請資格。其中2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11月底,使用2份文件以誤導房署。有關文件為2項房署電腦系統的輸入資料,虛構地指一名房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已批准上述調遷及為該租戶預留一個較大單位。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間,在沒有授權下銷毀房署一個關於上述葵涌邨租戶的房屋檔案。此外,2020年6月當被告被派駐富昌邨時,他處理了另一宗經社署便箋(日期為2020年6月16日)轉介的調遷申請。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6月至7月期間,虛假地更改上述便箋的日期為2021年6月18日,意圖由他或他人藉使用該便箋而誘使另一人接受它為真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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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指早前接獲房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調查發現,被告涉嫌藉上述違法行為,掩飾他延誤處理有關申請。廉署又指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今日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房屋事務主任涉違法處理公屋調遷申請被控4罪。 資料圖片

房屋事務主任涉違法處理公屋調遷申請被控4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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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廉署聯手搗樓宇維修貪污集團拘20人 合約總值1.8億

2024年04月18日 18:16 最後更新:04月19日 00:41

競委會與廉署過去兩日首次採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新冒起的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共拘20人,合約總值約1.8億元。

競委會與廉署首次採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競委會與廉署首次採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行賄受賄,及從事反競爭行為,藉此操控樓宇維修工程的招標程序,將工程標價誇大,協助與集團有關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及顧問合約,並操控監督維修工程及發放工程費用,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競爭條例》。

行動涉2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及商住樓宇,及4個位於新界的住宅屋苑及工廈的多項維修工程項目,(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電視截圖)

行動涉2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及商住樓宇,及4個位於新界的住宅屋苑及工廈的多項維修工程項目,(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電視截圖)

被捕人分別為17男3女,年介36至70歲,包括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涉及工程承辦商、工程顧問、中間人、業主立案法團成員以及物業管理公司職員。行動共涉2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及商住樓宇,以及4個位於新界的住宅屋苑及工廈的多項維修工程項目,個別合約金額由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個別工程項目懷疑涉及賄款逾100萬元,其中一半涉案的維修工程合約仍未批出,而其餘的維修工程則早於廉署及競委會展開調查前已開始進行。

廉署及競委會相信集團已被瓦解,不排除再採取執法行動。在今次聯合行動中,廉署與競委會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了共約40個處所,包括多間工程承辦商、顧問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等,檢走多項證物,包括多部電腦及手提電話、及與樓宇維修工程相關的招標文件等。有個別人士拒絕提供有關資料,妨礙競委會的調查工作,屬於《競爭條例》所訂明的刑事罪行,競委會會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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