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巴基斯坦裔律師前年陪同一名巴籍顧客錄取口供,事後向警方投訴在警署內被警務人員不合理對待。投訴警察課接手調查之後,控告律師誤導警務人員,他否認控罪,案件19日於東區法院開審。懷疑被誤導的警長指,被告表示乘升降機離開時被3名警員按著肩膊著他冷靜下來,惟警長查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被告所說並非事實。
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被告為本港執業律師,他在2020年11月底日陪同涉及販運危險藥物及阻差辦公的巴籍顧客前往警署。顧客因腳傷需先送院治理, 翌日才可錄取口供。被告因此乘升降機離開警署,當時升降機內另有3名便衣警員。警察投訴課警長袁敬新34229供稱,他接獲有關投訴後聯絡行動及支援小隊,要求提供涉案升降機及報案房的閉路電視片段,並安排被告前往警署協助調查,被告現身時精神狀態無異樣。
袁續指,被告形容自己在升降機內十分冷靜,卻遭3名警員按著肩膊著他保持冷靜。惟他查看有關片段後發現,3名警員與被告分開站立,全部人均無身體接觸,被告期間曾滑看手機。袁提到,升降機閉路電視的顯示時間比實際時間快6分鐘,令被告說法的真確性進一步受到質疑。袁事後轉交案件主管跟進,並無再作調查。辯方資深大律師郭兆銘盤問稱,被告曾透過傳譯員投訴遭多名警員圍著大聲以中文說話,當中不乏粗口,袁確認。
被告周祖樑(43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12月3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3號堅偉樓附翼地下投訴課警察報案中心1號會面室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指控,以誤導警務人員,即警長3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