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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准英御用大律師代抗辯 官指案件法律爭議較複雜

政事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准英御用大律師代抗辯 官指案件法律爭議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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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准英御用大律師代抗辯 官指案件法律爭議較複雜

2022年10月19日 16:17 最後更新:16: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年底開審,黎早前表明欲聘請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抗辯,首席法官潘兆初19日頒布書面判詞指,考慮到本地資深大律師檔期不合,本案的法律爭議會比平常的複雜及困難,而引入富有經驗符海外刑事及人權法專家加入本案完全符合公眾利益,故批准Timothy Wynn Owen KC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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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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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指明新聞材料對新聞自由雖然重要,但新聞材料所獲的保護並非絕對,而且新聞材料並非免受搜查及檢取,如「指明證據」不包括新聞材料,便會不當地局限及削弱警方調查的效能,而裁判官同時亦會擔當司法把關,確保新聞材料的搜查及檢取符合公眾利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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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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