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612基金案6人否認沒時限內註冊或申豁免 控方指基金涉逾4億交易須受社團條例監管

政事

612基金案6人否認沒時限內註冊或申豁免 控方指基金涉逾4億交易須受社團條例監管
政事

政事

612基金案6人否認沒時限內註冊或申豁免 控方指基金涉逾4億交易須受社團條例監管

2022年10月26日 12:53 最後更新:16:33

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6人否認傳票控罪,案件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指判斷612基金是否社團時,根據條例毋須考慮其性質或宗旨為何,基金有政治訴求故不會因慈善目的而獲豁免,另可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成員之間有否共同目標或促進共同事業、互相具備權利和義務等。 

被告:左起許寶強、陳日君、何韻詩、吳靄儀。資料圖片

被告:左起許寶強、陳日君、何韻詩、吳靄儀。資料圖片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何沛謙、彭耀鴻及大律師林國輝,案件由裁判官嚴舜儀主理。本案爭議為控方能否證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屬《社團條例》下的本地社團以及被告為基金幹事。

更多相片
被告:左起許寶強、陳日君、何韻詩、吳靄儀。資料圖片

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6人否認傳票控罪,案件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指判斷612基金是否社團時,根據條例毋須考慮其性質或宗旨為何,基金有政治訴求故不會因慈善目的而獲豁免,另可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成員之間有否共同目標或促進共同事業、互相具備權利和義務等。

被告陳日君。資料圖片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何沛謙、彭耀鴻及大律師林國輝,案件由裁判官嚴舜儀主理。本案爭議為控方能否證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屬《社團條例》下的本地社團以及被告為基金幹事。

被告吳靄儀。資料圖片

周天行引用《社團條例》指任何本地社團均須於其成立後1個月內,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否則每名幹事或每名自稱或聲稱是幹事的人即屬犯罪。周天行解釋因此本案需判斷612基金是否本地社團、被告是否社團幹事及612基金是否沒有在1個月內註冊。周天行續引用《社團條例》中社團釋義指條例條文適用於任何會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故法庭只需判斷612基金是否人以上的組織,而附表列明條例不適用的對象包括沒有成立為法團而該信託屬公眾性質並純粹是為慈善目的而成立的,惟辯方並不依賴上述例外辯解,而控方羅列出612基金政治訴求,故可排除其基於慈善目的成立。

被告何韻詩。

周天行再引用條文指「條例旨在就社團的註冊、禁止某些社團的運作,以及與此有關的事宜,訂定條文」,可見條文屬預防性質,目的在規管社團。嚴官問及詮釋時應否考慮社團宗旨目標,以斷定是否屬條例制訂時監管目標?周天行重申條文列明「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周天行考究條例沿革,指出「社團」定義自1911年立法以來改變不多,另提及有案例交代了一籃子考慮因素協助判斷,故其標準涇渭分明。

被告許寶強。

周天行引用1972年標會案案例,指出除附表列明豁免以外組織均受條例所限,故適用於612基金,同時亦可考慮一籃子因素指標來判斷其是否屬組織,包括是否具有正式規章、排他會員資格、委任人員、舉辦會議、向組合團體捐獻及由組合團體持有物業。除此之外,周天行補充社團定義廣闊,毋需考慮是否短暫或永久存在,需衡量成員之間有否共同目標或促進共同事業、是否互相具備權利和義務、是否合約形式以外的組合及是否曾使用組織字眼。

被告何秀蘭。

辯方質疑條文違憲,「一人以上」定義過於寬闊,違反「依法規定」憲法要求,周天行反駁條例毋須絕對確切,容許法庭運用法律原則定奪,其定義闊窄法庭應考諸立法原意,即監管社團,由於涉及國家安全及公眾安全,故應以概括字眼廣闊界定何謂社團,以達致其立法原意,因此符合「依法規定」憲法要求。辯方又質疑條文限制不合理,不符合相稱性測試,周天行回應條例不只覆蓋三合會等社團,同時涉及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和社會安寧,故條例限制具合理關連。周天行續指條例限制沒有超乎所需,社團成立毋須預先審批,申請註冊手續並不繁複,所需資料不多,時間充份門檻不高,而一旦違法僅幹事須負刑責,提供了法定辯護理由,罰則亦不嚴苛,初犯最多罰款1萬元,毋須判囚。周天行最後補充612基金涉及公眾活動,有逾4億多元龐大金額交易,故極需受社團註冊制度監管,令公眾知道組織合法性,並可取得資料。

被告施城威。資料圖片

傳票控罪指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

上左起被告:何韻詩、許寶強、何秀蘭;下左起被告(資料圖片):陳日君、施城威、吳靄儀。

上左起被告:何韻詩、許寶強、何秀蘭;下左起被告(資料圖片):陳日君、施城威、吳靄儀。

被告陳日君。資料圖片

被告陳日君。資料圖片

周天行引用《社團條例》指任何本地社團均須於其成立後1個月內,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否則每名幹事或每名自稱或聲稱是幹事的人即屬犯罪。周天行解釋因此本案需判斷612基金是否本地社團、被告是否社團幹事及612基金是否沒有在1個月內註冊。周天行續引用《社團條例》中社團釋義指條例條文適用於任何會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故法庭只需判斷612基金是否人以上的組織,而附表列明條例不適用的對象包括沒有成立為法團而該信託屬公眾性質並純粹是為慈善目的而成立的,惟辯方並不依賴上述例外辯解,而控方羅列出612基金政治訴求,故可排除其基於慈善目的成立。

被告吳靄儀。資料圖片

被告吳靄儀。資料圖片

周天行再引用條文指「條例旨在就社團的註冊、禁止某些社團的運作,以及與此有關的事宜,訂定條文」,可見條文屬預防性質,目的在規管社團。嚴官問及詮釋時應否考慮社團宗旨目標,以斷定是否屬條例制訂時監管目標?周天行重申條文列明「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周天行考究條例沿革,指出「社團」定義自1911年立法以來改變不多,另提及有案例交代了一籃子考慮因素協助判斷,故其標準涇渭分明。

被告何韻詩。

被告何韻詩。

周天行引用1972年標會案案例,指出除附表列明豁免以外組織均受條例所限,故適用於612基金,同時亦可考慮一籃子因素指標來判斷其是否屬組織,包括是否具有正式規章、排他會員資格、委任人員、舉辦會議、向組合團體捐獻及由組合團體持有物業。除此之外,周天行補充社團定義廣闊,毋需考慮是否短暫或永久存在,需衡量成員之間有否共同目標或促進共同事業、是否互相具備權利和義務、是否合約形式以外的組合及是否曾使用組織字眼。

被告許寶強。

被告許寶強。

辯方質疑條文違憲,「一人以上」定義過於寬闊,違反「依法規定」憲法要求,周天行反駁條例毋須絕對確切,容許法庭運用法律原則定奪,其定義闊窄法庭應考諸立法原意,即監管社團,由於涉及國家安全及公眾安全,故應以概括字眼廣闊界定何謂社團,以達致其立法原意,因此符合「依法規定」憲法要求。辯方又質疑條文限制不合理,不符合相稱性測試,周天行回應條例不只覆蓋三合會等社團,同時涉及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和社會安寧,故條例限制具合理關連。周天行續指條例限制沒有超乎所需,社團成立毋須預先審批,申請註冊手續並不繁複,所需資料不多,時間充份門檻不高,而一旦違法僅幹事須負刑責,提供了法定辯護理由,罰則亦不嚴苛,初犯最多罰款1萬元,毋須判囚。周天行最後補充612基金涉及公眾活動,有逾4億多元龐大金額交易,故極需受社團註冊制度監管,令公眾知道組織合法性,並可取得資料。

被告何秀蘭。

被告何秀蘭。

傳票控罪指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

被告施城威。資料圖片

被告施城威。資料圖片

上左起被告:何韻詩、許寶強、何秀蘭;下左起被告(資料圖片):陳日君、施城威、吳靄儀。

上左起被告:何韻詩、許寶強、何秀蘭;下左起被告(資料圖片):陳日君、施城威、吳靄儀。

往下看更多文章

警方調查612基金 爆出SM疑案 涉案麻醉醫生住所搜出大鐵籠等SM用品

2023年08月29日 17:40 最後更新:01:20

「612基金」醜聞越爆越多,警方最新行動在涉案人住所搜出大量SM(性虐待)用品,揭有人涉嫌支援黑暴之餘,還涉及性罪行。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9日)在大埔區再拘捕2名男子(分別33歲和59歲),兩人涉嫌串謀「612人道支援基金」接受不同海外組織的捐款,向一些支援逃亡海外人士或推動制裁香港的組織提供金錢資助。

警方在涉案人住所搜出大鐵籠。

警方在涉案人住所搜出大鐵籠。

其中一處搜查地點搜出證物,更是令外界嘩然。

下午1時許,探員掩至香港仔大道238號南灣御園搜屋,現場所見,人員帶備一批膠箱上樓檢取證物,檢獲大量疑似SM工具,包括大鐵籠、滴蠟工具、自慰棒、繩索、藤條等等。

證物包括SM工具。

證物包括SM工具。

據Ariel了解,該單位為瑪麗醫院麻醉科副顧問醫生麥姓男子的居所,現正身處海外。麥姓男子於 2009 年醫科畢業,早在求學時期已經沉迷色慾,是一名 AV 狂,癖好特殊。

現場檢獲大量疑似SM工具。

現場檢獲大量疑似SM工具。

更有傳這位麥醫生熱衷於處理女性病人的麻醉手術。警方亦檢取單位內的電腦,將循性罪行方向作深入調查。

麥涉嫌與一個聲稱提供義務醫療支援的黑暴組織「MO Oncall」有關 ,積極向示威者提供黑暴現場的醫療支援,免卻示威者違法的後顧之憂從而鼓勵市民參與黑暴。據知情人士透露,該團隊一直都有收取「612」資助。

高人說,看到這些證物和聽到這則新聞,真是令人震驚。事實上,黑暴期間,屢有年輕人被性侵、發展淫亂關係及發生與性相關之醜聞爆出,相當觸目驚心。

例如,2019 年末,曾高調支援黑暴的「國難五金」負責人李政熙被揭發利用「光環」滿足一己淫慾,於「黑暴」期間,多次於社交平台以高價招「出租女友」,更毫無廉恥,公然提出性交要求。

2020 年 2 月,活躍於「黑暴」現場的前煽暴派區議員助理,「港語學」召集人陳樂行與同學在灣仔民宿玩樂期間,趁凌晨時份各人熟睡期間乘人之危,突然走進一名同學的睡房摸其下體,並脫下內褲圖進行性侵。

2020 年 2 月,已婚的立場新聞首席記者「立場哥哥」林彥邦被揭發以採訪及支持抗爭為名,公器私用,以物質利誘女「手足」發展婚外情。更甚的是,林彥邦於滿足一己獸慾後,立即疏離事主,令該名「手足」淪為泄慾工具,投訴無門。

2020 年 5 月,一名黑暴「手足」到台灣尋求庇護後,涉嫌乘人之危,性侵一名同行女「手足」,更被搜出藏有一把可發射橡膠彈及胡椒彈的氣槍。

高人話,隨著警方執法行動的展開,進一步引證 「612基金」是整場黑暴的幕後黑手。它們收取外部勢力資金,透過為黑暴分子提供醫療及其他支援,令年青人覺得犯法無後果,繼而推動黑暴,期間更不乏有年青人淪為「手足」的泄慾工具,追悔莫及。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