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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TG煽惑他人「水攻」店鋪360 36歲圖書館助理員判囚2個月2周

政事

認TG煽惑他人「水攻」店鋪360  36歲圖書館助理員判囚2個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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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TG煽惑他人「水攻」店鋪360 36歲圖書館助理員判囚2個月2周

2022年10月26日 17:22 最後更新:17:24

36歲學校圖書館助理員於反修例示威浪潮期間在通訊平台Telegram上煽惑他人「水攻」商鋪「360」。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個月又2周。裁判官劉淑嫻稱,通訊平台的傳播速度快,可造成的影響大,不過被告背景良好,加上事件距今3年,為他和其家人帶來心理壓力,其妻子更懷疑因此生腫瘤,故會給予減刑折扣。

其中一間店鋪360被人刑毀。資料圖片

其中一間店鋪360被人刑毀。資料圖片

反修例事件中,店鋪360成毀壞「目標」。資料圖片

反修例事件中,店鋪360成毀壞「目標」。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被告在Telegram討論如何「裝修」360,涉及店舖的貨品,而社交平台可造成的影響大。惟法庭同時要考慮其他因素,包括無證據顯示被告有鼓吹使用其他方式煽動、無預謀行事、只涉回應他人帖文,以及無實際將計劃付諸實行,遂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他過往奉公守法、熱心公益和要照顧患病的妻子,因此酌情減刑一個月。裁判官再稱,事件距今3年,為被告和其家人帶來心理壓力,相信其妻子直腸有腫瘤與此有關,故再給予2周減刑,被告入獄2個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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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間店鋪360被人刑毀。資料圖片

36歲學校圖書館助理員於反修例示威浪潮期間在通訊平台Telegram上煽惑他人「水攻」商鋪「360」。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個月又2周。裁判官劉淑嫻稱,通訊平台的傳播速度快,可造成的影響大,不過被告背景良好,加上事件距今3年,為他和其家人帶來心理壓力,其妻子更懷疑因此生腫瘤,故會給予減刑折扣。

反修例事件中,店鋪360成毀壞「目標」。資料圖片

反修例事件中,店鋪360成毀壞「目標」。資料圖片

店鋪360成示威者襲擊「目標」之一。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被告在Telegram討論如何「裝修」360,涉及店舖的貨品,而社交平台可造成的影響大。惟法庭同時要考慮其他因素,包括無證據顯示被告有鼓吹使用其他方式煽動、無預謀行事、只涉回應他人帖文,以及無實際將計劃付諸實行,遂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他過往奉公守法、熱心公益和要照顧患病的妻子,因此酌情減刑一個月。裁判官再稱,事件距今3年,為被告和其家人帶來心理壓力,相信其妻子直腸有腫瘤與此有關,故再給予2周減刑,被告入獄2個月2周。

反修例期間,有360分店被搗亂。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有360分店被搗亂。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有360分店被毀壞。資料圖片

被告劉梓峰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訊息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商鋪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辯方今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自1998年起參與救世軍的義務活動,他對犯案感到十分後悔,承諾以後奉公守法,重犯機會低。辯方又指,本案在罪行性質而言較輕微,只為單一事件,無引起更廣泛的討論,且群眾成員少,造成的影響的有限。

被告劉梓峰。資料圖片

被告劉梓峰。資料圖片

店鋪360成示威者襲擊「目標」之一。資料圖片

店鋪360成示威者襲擊「目標」之一。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有360分店被搗亂。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有360分店被搗亂。資料圖片

被告劉梓峰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訊息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商鋪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辯方今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自1998年起參與救世軍的義務活動,他對犯案感到十分後悔,承諾以後奉公守法,重犯機會低。辯方又指,本案在罪行性質而言較輕微,只為單一事件,無引起更廣泛的討論,且群眾成員少,造成的影響的有限。

反修例期間,有360分店被毀壞。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有360分店被毀壞。資料圖片

被告劉梓峰。資料圖片

被告劉梓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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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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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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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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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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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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