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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17篇文章可呈堂 控方:是宣揚政治理念平台鼓勵抗爭

政事

《立場》案17篇文章可呈堂 控方:是宣揚政治理念平台鼓勵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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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17篇文章可呈堂 控方:是宣揚政治理念平台鼓勵抗爭

2022年11月01日 14:00 最後更新:16:54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辯方10月31日爭議其中10篇文的可呈堂性,因它們發布時已超越6個月的檢控期限。案件11月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時,法官郭偉健裁定所有文章均可呈堂,控方有責任證明被告有「串謀」犯罪意圖。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開案陳詞提到,立場的前身為《主場新聞》,其約章明言立場是獨立自主、不受權利機制影響的非牟利媒體,並會邀請社會人士加入董事會監察約章,由起初只有蔡東豪、鍾沛權及余家輝,後期再多吳靄儀、何韻詩等6位董事。立場的網站以6個範疇分類,除了有專訪亦會轉載作者的博客文章,部分會發布在Twitter、Instagram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公眾可訂閱其頻道捐款表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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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辯方10月31日爭議其中10篇文的可呈堂性,因它們發布時已超越6個月的檢控期限。案件11月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時,法官郭偉健裁定所有文章均可呈堂,控方有責任證明被告有「串謀」犯罪意圖。

林紹桐

控方開案陳詞提到,立場的前身為《主場新聞》,其約章明言立場是獨立自主、不受權利機制影響的非牟利媒體,並會邀請社會人士加入董事會監察約章,由起初只有蔡東豪、鍾沛權及余家輝,後期再多吳靄儀、何韻詩等6位董事。立場的網站以6個範疇分類,除了有專訪亦會轉載作者的博客文章,部分會發布在Twitter、Instagram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公眾可訂閱其頻道捐款表達支持。

鍾沛權(後座)

控方續指,立場的發展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有密切關係,其於14年至18年成立初期每年只有數千次入帳紀錄,但自19年7月起,立場收到的捐款源源不絕,這些捐款來自與立場「志同道合」的民眾。直至該年年底,收入激增超過10倍至8,000多萬。立場進而擴展版圖,在2021年4月成立英國分支,由楊天帥擔任分社主任,他同時是公司的唯一董事及保值人。

文章包括有羅冠聰外訪倫敦的專訪。

控方指稱,立場不單純是媒體,更是一個宣揚政治理念的平台。例如林紹桐曾在19年年底以副總編緝的身分出席網絡媒體高峰會,交代立場的運作,並引用中大和理大暴動參與者的專訪。到論壇尾聲時,林表示希望向讀者展示更貼近抗爭事實的情況,讓他們在閱讀文章時有共同基礎參與討論、評價甚至參與反修例運動。

17篇文章中包括有區家麟撰寫的博客文章

這些文章因應不同社會事件發布,內容鼓勵他人非法抗爭、宣揚推翻政府、倡議國際制裁,挑戰政府權威。例如何、鄒及梁的訪問聲言要實現「攬炒」、「全面圍堵中共」等,及後發布網誌為他們「申冤」和「戴光環」;羅冠聰在國安法立法後批評本港法庭隻手遮天,「上演一場可以操縱結局的國家級審訊」;以及借12港人事件妖魔化為攻擊中央、香港及司法的政治工具。

林紹桐(左)及鍾沛權(右)。

控方指稱,3名被告在案發期間有犯罪協議,並且有意圖將協議付諸實行。二人自《主場新聞》時代便與蔡東豪有合作關係,在立場工作時先後擔任公司代表。他們為立場核心管理人員,可代表公司發言和實際參與編採決定,例如決定報導題材,並向員工給予指示。雖然鍾沛權於21年10月31日已辭職,但仍然有與林紹桐商討編採決定,提供刊物內容、排版、圖片等意見。配合上述分析,3名被告必然知悉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並特意發布,以達到推波助瀾的效果,加強反政府議題的效力,若然他們不是被捕,會繼續在立場網站上發布刊物。

林紹桐

林紹桐

控方續指,立場的發展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有密切關係,其於14年至18年成立初期每年只有數千次入帳紀錄,但自19年7月起,立場收到的捐款源源不絕,這些捐款來自與立場「志同道合」的民眾。直至該年年底,收入激增超過10倍至8,000多萬。立場進而擴展版圖,在2021年4月成立英國分支,由楊天帥擔任分社主任,他同時是公司的唯一董事及保值人。

鍾沛權(後座)

鍾沛權(後座)

控方指稱,立場不單純是媒體,更是一個宣揚政治理念的平台。例如林紹桐曾在19年年底以副總編緝的身分出席網絡媒體高峰會,交代立場的運作,並引用中大和理大暴動參與者的專訪。到論壇尾聲時,林表示希望向讀者展示更貼近抗爭事實的情況,讓他們在閱讀文章時有共同基礎參與討論、評價甚至參與反修例運動。

控方列舉涉案17篇文章,全部均涉及激進分子及/或通緝犯,且可持續在網站上瀏覽,包括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的立法會初選專訪、梁頌恆及許智峯流亡海外的專訪、羅冠聰外訪倫敦的專訪、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張崑陽、羅冠聰及區家麟撰寫的博客文章;其中羅及區分別撰寫了2及5篇、1篇中大校友就中大暴動的報導及1篇有關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

文章包括有羅冠聰外訪倫敦的專訪。

文章包括有羅冠聰外訪倫敦的專訪。

這些文章因應不同社會事件發布,內容鼓勵他人非法抗爭、宣揚推翻政府、倡議國際制裁,挑戰政府權威。例如何、鄒及梁的訪問聲言要實現「攬炒」、「全面圍堵中共」等,及後發布網誌為他們「申冤」和「戴光環」;羅冠聰在國安法立法後批評本港法庭隻手遮天,「上演一場可以操縱結局的國家級審訊」;以及借12港人事件妖魔化為攻擊中央、香港及司法的政治工具。

警方自2021年7月調查案件,並於同年12月29日搜查立場辦公室及拘捕鍾和林。鍾沛權在警誡下表示,於14年12月至21年10月期間擔任網站總編輯,負責審閱發布的內容,有最終決策權及審批權,亦可決定誰人可成為網站博客。林紹桐則在被捕時承認署任總編的身分,但在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

17篇文章中包括有區家麟撰寫的博客文章

17篇文章中包括有區家麟撰寫的博客文章

控方指稱,3名被告在案發期間有犯罪協議,並且有意圖將協議付諸實行。二人自《主場新聞》時代便與蔡東豪有合作關係,在立場工作時先後擔任公司代表。他們為立場核心管理人員,可代表公司發言和實際參與編採決定,例如決定報導題材,並向員工給予指示。雖然鍾沛權於21年10月31日已辭職,但仍然有與林紹桐商討編採決定,提供刊物內容、排版、圖片等意見。配合上述分析,3名被告必然知悉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並特意發布,以達到推波助瀾的效果,加強反政府議題的效力,若然他們不是被捕,會繼續在立場網站上發布刊物。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無業鍾沛權及34歲編輯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林紹桐(左)及鍾沛權(右)。

林紹桐(左)及鍾沛權(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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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祠對開路面被噴「光時」字句 警列刑事毀壞追緝涉事者

2024年02月01日 10:14 最後更新: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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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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