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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毛孟靜等3人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求審訊前判刑

政事

初選案毛孟靜等3人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求審訊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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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毛孟靜等3人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求審訊前判刑

2022年11月02日 11:50 最後更新:11:50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名已表明認罪的被告毛孟靜、馮達浚、李嘉達2日到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3人均表示希望可以在審訊前進行判刑,預計各人求情需時40分鐘至3小時不等。代表馮達浚的大律師石書銘提到求情時或會爭議案情用字及一些中英翻譯,亦會考慮會否爭拗認罪被告理應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由一名法官處理認罪及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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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案件管理聆訊由法官陳慶偉、陳嘉信、陳仲衡處理,律政司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犯罪得益)傅悅耳、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作代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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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29名被告早前已表明會承認控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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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毛孟靜、馮達浚及李嘉達到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由左至右:毛孟靜、馮達浚及李嘉達到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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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法庭押後裁決

2023年12月04日 17:26 最後更新:18:04

初選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庭押後裁決,排期後將另行通知各方,批准辯方申請,將所有正保釋的被告的宵禁令取消,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辯方在結案陳詞指出,應該應用同類原則詮釋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當中「其他非法手段」必須含物理強迫元素,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質疑《香港國安法》由中央制訂,同類原則乃普通法詮釋原則會否不適用。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民主派47人2020年參與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自今年2月受審。

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與余慧明現正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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