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為解決人口不足問題 推出單身稅
發達國家近年來面對出生率下降問題,使政府苦不堪言,紛紛推出鼓勵生育的政策。若然回到古代中國,在戰亂之後,人口大減的非常時期,政府也得採用非常政策去鼓勵生育,其中比較有名的是漢代初期的單身稅。
秦末漢初,戰禍連連,人口大幅減少。在秦朝末年,中國人口有2000多萬人。在公元前202年西漢建國,人口銳減至1500萬左右,減少了500多萬。當時社會經濟的殘破,可以從《史記•平准書》︰「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得見。意思是當年即使是皇帝也不能乘坐由四匹毛色純一良馬拉動的馬車,而將相等大臣便只得乘坐牛車了。因此如何從經濟政策入手,促進生產便成為當急要務。

漢初將相或只得乘坐牛車 (資料圖片)
古代沒有中央銀行,刺激經濟措施主要來自政府稅收政策,這包括田租、力役及人頭稅方面。漢代田租並不高,漢初定為十五稅一,旨在獎勵開墾荒地。對比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所行的「初稅畝」(即田租)為收穫量的1/10,因此也稱為「什一之税」。在文帝時,田租進一步減半,至三十稅一,可以說前所未有的輕。
至於人頭稅方面,漢承秦制,收取所謂人頭稅,即「口賦」。如董說《七國考》引《大事記》:「渭水不洗口賦起」,說的便是秦代的「口賦」。人頭稅由戰國以前的軍賦蛻變而來,所以漢代是以「為治庫兵車馬」的名義徵收。漢初規定,凡十五歲以上、五十六歲以下的大漢子民,不論男女,每年都得向政府繳納人頭稅,每人每年稅金120錢,為「一算」。人頭稅以人數計算,雖然可以增加國家的賦稅,但卻會造成相當之經濟負擔,使百姓不願意多生小朋友,以減少繳稅。故事發展至此,那麼漢政府既然要鼓勵生育,是否應該要減少「口賦」,一如田租的做法呢?

漢代文物塑衣式彩繪跽坐拱手女俑 (資料圖片)
答案是否的。因為漢初百廢俱興,政府也急需要金錢用於國家重建,以及防禦匈奴及和親政策等等開支。因此漢室改從強迫女子結婚甚至早婚方面入手,在漢惠帝時開始徵收對女士的單身稅。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在西元前189年時,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以一算等於120錢算計算,那麼五算即等於600錢。再考慮到標準人頭稅為一算,即凡十五以上至三十未嫁的姑娘便等繳交五倍的罰款了,不可謂不重。

漢代倉庫模型 (資料圖片)
五倍的罰款對於富有人家來說還可以,但對於平民百姓來說是一項難以承受的支出。考慮到女子年齡在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也是生育的黃金時間,所以政府在盡量不擾民的情況下,達成人口大量增加的目的。史稱在漢武帝時,人口已增至3200萬,足以支援抗擊匈奴的消耗戰,而於漢未,人口更達至6000萬之多。
不過對於促進生育,漢代政府也是僅此然而。因為漢代政府十分看重人頭稅之收,除了對成年人收取人頭稅外,對於小朋友也會收取一定數目的人頭稅。漢初會要百姓對七歲到十四歲的孩童出口賦錢。據載孩童口賦錢在漢武帝時為23錢,其中20錢是給天子的、3錢是漢武帝時追加的,用作補貼車騎馬(即軍事費用)。另外,有說漢武帝時把孩童口賦錢徵收年齡提早至三歲,也有一說法是從來都是三歲起開始徵收。

漢代鎏金鳳鳥紋銅鍾。出土時還盛載封存了二千多年的佳釀,可見當時經濟之發展。(資料圖片)
漢代人頭稅之重為後世所垢病,如《漢書•貢禹傳》載︰「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賦於民,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重困,至於生子輒殺,甚可悲痛。」因此漢元帝時採納貢禹的建議,改成七歲開始出口賦。在東漢末年,政府莫財,口賦有時從一歲起征,以至於「民多不舉子」。

康熙時「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使人口大幅增長。(網上圖片)
大抵上漢代收取女性單身稅的做法雖有助增加人口,但輕田租而重人頭稅的做法帶來社會貧富懸殊問題。當時平民百姓因為負擔不起人頭稅,被迫賣身為奴,或被豪強隱藏戶口者彼彼皆是。因此後世政府開始把人頭稅併入到田稅,如清雍正帝「攤丁入畝」,基本上是不再收取人頭稅了。不過為了鼓勵生育,漢代以後還是會有政府採用減免人頭稅等手段促進。如1712年,清政府規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的人丁數,作為徵收丁税的固定丁數,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結果是使人口在康雍乾間中國人口大增,在乾隆末年突破三億大關,約佔當時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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