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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廳前主廚涉向下屬索賄以續聘及升職 准保釋候訊

社會事

中餐廳前主廚涉向下屬索賄以續聘及升職 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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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廳前主廚涉向下屬索賄以續聘及升職 准保釋候訊

2022年11月15日 17:42 最後更新:17:52

40歲中菜餐廳時任主廚涉嫌向下屬索取2至4萬元賄款,以協助下屬夫婦二人繼續獲餐廳映水芙蓉僱用及升職,他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2項煽惑他人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案件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到12月30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外出候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現報稱為南海1號四川總廚的男被告鐘聲,被控為代理人、即映水芙蓉僱員,於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期間,向黃永貴索取2萬至4萬港元,以維持黃的妻子程莉星獲映水芙蓉僱用;並從黃接受2筆款項,共2萬港元;被告兩度向黃索取每月1000港元及額外單一筆2000港元的賄款,以及從對方收受2000港元,以協助黃在映水芙蓉轉換崗位、加薪2000港元及獲得晉升。被告另被控於2022年3月17日及5月17日,非法煽惑黃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黃應向廉署作虛假陳述,表示被告已償還1萬元人民幣。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灣仔法院。BP圖片

灣仔法院。BP圖片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於內地服刑,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面對司法程序。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法官練錦鴻認為,各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爆炸品會對他人帶來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本案有計劃地部署、精確分工,參與者多於5人,鄧棨然為領導角色。雖然涉16枚汽油彈材料,相信被告等人沒製造更多汽油彈,只是警方收到情報及時阻止,被告等人於社運期間製造汽油彈,唯一推論是為引起混亂、對抗警方,法庭就此罪判囚34個月。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又指出,被告被捕後計劃逃離香港司法管轄,整個計劃中擔當重要角色,例如買船、安排潛逃路線等,被告之前並無航行經驗及牌照,只有8小時理論及實習便貿然出海,不但為自己生命犯險,亦為其他航行船隻帶來危險,又斥責被告協助同船人士逃避刑事責任。另外,法官又指,被告在內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並沒理由因此減刑。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出錯誤決定,但當時30歲的被告有歷練及社會經驗,不能推說年少無知,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1年。

案情指,2019年9月30日晚,鄧棨然進入灣仔金樂大廈地下大堂後被警員截停,警方進入涉案單位,發現存放了一些半製成的汽油彈和製造汽油彈的材料等,手機顯示群組成員於9月初謀劃在「安全屋」內製造汽油彈,計劃在10月1日的公眾活動中使用。另外,被告連同廖子文、鄭子豪、喬映瑜等共12人,計劃於2020年8月23日經海路潛逃到台灣,鄧棨然把快艇開往布袋灣接載其他人,之後進入內地水域被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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