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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飛14歲少年的司機被控無牌駕駛等20罪 還柙明年1月再訊

社會事

撞飛14歲少年的司機被控無牌駕駛等20罪 還柙明年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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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飛14歲少年的司機被控無牌駕駛等20罪 還柙明年1月再訊

2022年11月19日 13:03 最後更新:13:12

14歲少年上周一(7日)晚上在元朗青山公路近灰沙圍,疑遭一輛私家車撞飛10數米,重傷送院,肇事私家車涉不顧而去,後被燒毀。警方事後拘捕了28歲男司機,揭發其2018年停牌駕駛藏毒後潛逃被通緝,另涉去年2宗同類型案件以及販毒藏武等。案件11月1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男司機2案被控2項危險駕駛、3項無牌駕駛、企圖妨害司法公正等共20罪。被告暫准毋須答辯,連同藏毒案押後至來年1月1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不申請保釋,期間還押看管。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無業被告郭政勤被控於2022年11月7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近燈柱AD9819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YE 6236的私家車,引致彭利濰身體受嚴重傷害,當時並無持有所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身為肇事司機有意外發生而沒有停車;於翌日在屯門黃崗圍路泥圍路邊近燈柱BD2977企圖妨害司法公正,而向一輛登記號碼YE 6236的私家車縱火。

涉及車輛其後被燒毀。資料圖片

涉及車輛其後被燒毀。資料圖片

被告另被控於2021年7月10日在元朗公路41.3A里程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部底盤號碼為WVWZZZ13ZBV022751的私家車,車輛並未按照《道路交通條例》登記及獲發牌照,其知道或相信虛假車牌「VV3066」屬虛假而使用,意圖誘使任何人接受為真文書,並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任何人不利,其當時並無持有所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於同日同地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6個透明可再封膠袋內含總重0.87克可卡因;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警棍(長20厘米,可伸延至50厘米);管有、保管或控制違禁品,即115克爆竹煙花。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亦被控於2021年11月7日在元朗大棠山道近燈柱FB9490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底盤號碼為WVWZZZ1KZ6U012055的私家車,車輛並未按照《道路交通條例》登記及獲發牌照,其知道或相信虛假車牌「XB8169」屬虛假而使用,意圖誘使任何人接受為真文書,並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任何人不利,當時並無持有所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有意外發生以致私家車WU7736受到損害而其沒有停車,遇有意外時身為司機既不提供詳情,亦沒有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内,盡快而在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内,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

疑犯(後座蒙頭者)被捕情況。資料圖片

疑犯(後座蒙頭者)被捕情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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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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