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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持牌人名單周五刊憲

社會事

物業管理業持牌人名單周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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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持牌人名單周五刊憲

2022年11月24日 20:53 最後更新:20:53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將於11月25日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

截至11月24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發出近10,0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6%,臨時牌照佔34%。物管公司方面,已有400多間公司申領牌照,而其中逾210間已成功獲發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尚餘200多天便會完結,物管公司及從業員應事不宜遲,盡早申領牌照。隨着發牌制度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受及支持,愈來愈多物管公司加快步伐申領牌照以符合參與聘用物管服務的招標要求或續約條件,而市場上包括政府部門及很多公營機構均以監管局發出的物管人牌照作為接納物管從業員參與不同工作的標準。

今次刊憲的持牌人名單(截至2022年10月31日)載有共9,075個持牌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的資料,以供公眾查閱。

業主組織及公眾可透過以下途徑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第1級)及(第2級)正式及臨時牌照持有人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物管人姓名及牌照號碼:

持牌人登記冊(網上版)— 可瀏覽監管局網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持牌人登記冊(原版)— 於監管局辦事處(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8樓806-8室)辦公時間內閱覽。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早前推出了「預約領牌計劃」,物管公司可透過「物管公司牌照申領專線」(3696 1157)預約由現時至明年5月底期間的合適時段提交牌照申請,以便利物管公司於過渡期完結(即2023年7月31日)前有序分流領取牌照,於過渡期後符合法例要求持牌,為市民繼續無間斷提供專業物管服務。

謝偉銓強調:假如物管公司選擇於明年5月底以後才遞交牌照申請,監管局將不能保證可於明年7月31日前發出牌照。如果物管公司屆時尚未能領牌,將要面對過渡期完結後無法符合法例要求,以至未能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的風險。

據悉,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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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監局:《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本月刊憲生效

2024年04月12日 18:33 最後更新:21:06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12日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條制定的《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會於本月刊憲生效,而相關《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定。守則指南就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裝置、設備及構件的消防安全,以及危險品的貯存,為持牌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提供實務指引。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樓宇內所安裝的消防裝置及設備,除了供消防人員在發生火警事故時使用外,在環境許可及安全情況下市民亦可作自行滅火之用。因此,消防裝置及設備必須妥善保養,遇上火警時才可有效防止火勢及煙霧蔓延,保障業戶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此外,物業的公用部分亦不應有過量或不當貯存危險品,以致影響物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局呼籲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依循《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行事,提醒及協助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的業主妥善管理及保養其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設備,以預防及避免因發生火警而引致人命傷亡及/ 或財物損失。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江天補充:「業主作為物業的擁有人,與其他業主共同擁有在其物業範圍內的公用部分及設施,包括消防設備。因此,業主有責任妥善管理及保養其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設備,以保障物業的消防安全。」

黃江天強調:「最近發生嚴重物業火警事故,引致人命傷亡,在在顯示樓宇大廈必須加強消防設備裝置及維修保養,並須嚴格遵守消防條例規定。監管局期望發出守則指南,推動物管業界協助其管理的物業的業主關注及加強相關工作。」

監管局就制訂此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參考了相關法規及守則, 包括《消防條例》( 第9 5 章)、《消防( 裝置及設備)規例》( 第9 5 B 章)、《消防( 消除火警危險)規例》( 第9 5 F 章)、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大廈管理及安全工作守則》、及消防處處長發出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並已諮詢物管業界、認可專業團體、業主組織、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屋宇署等政府部門及機構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圖片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圖片

監管局一直非常注重樓宇消防安全問題,除制訂相關守則指南外,亦於去年8月為物管業界舉辦持續專業發展網上講座,邀請香港消防處代表擔任講者,就消防設施相關條例及物管人員可如何做好樓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講解。有關網上講座的足本內容已上載至監管局網站(https://www.pmsa.org.hk/tc/blogs/pmsa_20231011 ),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收看有關短片教材在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可獲取認可參與時數。

除上述守則指南外,監管局已就其他不同物管範疇先後發出了共21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樹木管理工作》、《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處理物業建築工程》及《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

有關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framework/codes-of-conduct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斜坡管理;

處理住宅噪音問題;

會所設施管理;以及

食水設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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