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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爭議 林定國:由特首指定國安法官屬特別安排

政事

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爭議 林定國:由特首指定國安法官屬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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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爭議 林定國:由特首指定國安法官屬特別安排

2022年11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11月27日 00:02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觸發外籍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法》案件爭議,律政司已上訴到終院。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警告外籍大狀參與國安案件,違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原意,警告或循「釋法」解決,不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電視台專訪時表示,法官國籍限制要視乎《基本法》,而《基本法》只對終院及高院兩名首席法官有國籍或居留權要求,其他各級並無限制。而就涉及國安案件,現時法律已規定須由特首指定現任的法官審理,形容這已是「特別安排」。

被告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Tim Owen(左圖中),律政司上訴至終院。 資料圖片

被告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Tim Owen(左圖中),律政司上訴至終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6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 ,《基本法》只指明了終院及高院兩名首席法官的國籍或居留權限制,其餘各級法官都無相關限制。他同時提到,可以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是由行政長官「指定」,「已是特別安排」,換言之可由特首挑選。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由《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至少有27名法官獲確認為「指定法官」,或曾審理國安案件、即最起碼當時屬「指定法官」,包括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以及高院法官李素蘭。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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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指國安案法官規定由特首「指定」,認為已屬特別安排。資料圖片

林定國指國安案法官規定由特首「指定」,認為已屬特別安排。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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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沒計劃就假新聞立法 應對「合法」軟對抗更迫切

2024年04月23日 17:43 最後更新:19:50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政府現時沒有任何計劃就假新聞立法,指如何界定假新聞非常困難,而且《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月已生效,就假新聞立法的需要已減退。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定國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說,因存在非常複雜的法律問題,假新聞法已不在立法議程上,特別是如何定義真假新聞,及如何分辨事實與觀點,加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涵蓋煽動罪行,並禁止傳播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虛假陳述,故沒有計劃就假新聞立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指更迫切需要應對問題是「軟對抗」的挑戰,「軟對抗」通常涉及虛假、誤導和不公平的陳述,目的是要製造不必要及無理的恐懼或絕望情緒,例如宣稱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遺址。但林說目前無法律手段可以打擊「軟對抗」,「因為無論你多麼不喜歡他們所做的事情,他們所做的都合法。」

不過林說政府不能袖手旁觀,須建立和加強軟實力,以「軟實力」應對「軟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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