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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爭議 林定國:由特首指定國安法官屬特別安排

政事

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爭議 林定國:由特首指定國安法官屬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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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法官審國安案爭議 林定國:由特首指定國安法官屬特別安排

2022年11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11月27日 00:02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觸發外籍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法》案件爭議,律政司已上訴到終院。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警告外籍大狀參與國安案件,違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原意,警告或循「釋法」解決,不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電視台專訪時表示,法官國籍限制要視乎《基本法》,而《基本法》只對終院及高院兩名首席法官有國籍或居留權要求,其他各級並無限制。而就涉及國安案件,現時法律已規定須由特首指定現任的法官審理,形容這已是「特別安排」。

被告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Tim Owen(左圖中),律政司上訴至終院。 資料圖片

被告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Tim Owen(左圖中),律政司上訴至終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6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 ,《基本法》只指明了終院及高院兩名首席法官的國籍或居留權限制,其餘各級法官都無相關限制。他同時提到,可以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是由行政長官「指定」,「已是特別安排」,換言之可由特首挑選。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由《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至少有27名法官獲確認為「指定法官」,或曾審理國安案件、即最起碼當時屬「指定法官」,包括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以及高院法官李素蘭。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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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指國安案法官規定由特首「指定」,認為已屬特別安排。資料圖片

林定國指國安案法官規定由特首「指定」,認為已屬特別安排。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月23日刊憲生效,先後與包括香港英國商會、香港美國商會、香港總商會、國際商會、法律界、金融界在內約200位不同團體代表作交流和解說,直接回應他們關心的議題,釋除疑慮。

林定國在社交平台表示,一直深信理性、雙向、有效溝通非常重要,因為只有透過良性互動,才可以消除誤解。他在會面中了解到不同行業的疑問或關注,亦聽到不少建設性的建議,感受到是非常關心香港的一群。

他強調不要糾結於個別字眼,要從法律條文的整體性去看以及法律程序的正當性,例如控方要按檢控守則行事,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事意圖和行為兼備才可提控等。例如已引入條款保障無辜及不知情的第三者,又例如制訂條例時堅守對人權自由的保障。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定國表示,很高興聽到與會者表示,願意向他們商界朋友或海外總公司說明正常商業活動不會受新法例影響,讓外界能夠透徹了解香港實際情況。他亦非常歡迎外國的朋友親身到來,認識、感受真實的香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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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又重申,作為一個自由和多元的社會,香港擁有良好法治、資訊及資本流通自由、言論自由等優勢。在法律框架下,這些我們賴以成功的要素都不受新法例影響。新法例堵塞了國家安全的漏洞,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整體令營商環境更穩定,有利香港經濟長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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