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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雁英 : 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干涉 行使職權現分歧應提請人大釋法

政事

畢雁英 : 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干涉 行使職權現分歧應提請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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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雁英 : 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干涉 行使職權現分歧應提請人大釋法

2022年11月28日 23:59 最後更新:11月29日 00:21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明將就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案,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2020年參加香港國安法起草的知名國家安全法、行政法專家、國際關係學院副院長畢雁英表示,香港國安法第14條第2款規定,特區國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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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雁英解釋,任何機構包括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以及所有法定、諮詢機構等。該規定中的不受干涉,既包括特區國安委作出具有約束力決定的過程不受干涉,也包括有關決定的執行過程不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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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香港國安法第14條第2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這一規定的含義包括對執行特區國安委決定的行為,不得提起任何訴訟。這是因為中央全程參與、全程派員指導監督特區國安委的履職過程,所以特區國安委的履職行為不受作為地方司法機關的香港法院的司法覆核。

黎智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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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雁英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2條規定,特區國安委必須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實踐中對特區國安委行使職權、採取行動的法律依據理解上出現分歧時,應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的有關條文進行解釋。香港國安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本法的唯一解釋機關。

畢雁英指特區國安委行使職權出現分歧,應提請人大釋法。資料圖片

畢雁英指特區國安委行使職權出現分歧,應提請人大釋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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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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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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