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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指尊重特首建議提請人大就國安法條文解釋

香港電台

司法機構指尊重特首建議提請人大就國安法條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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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指尊重特首建議提請人大就國安法條文解釋

2022年11月29日 00:22 最後更新:01:00

行政長官已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工作的問題,作出解釋。

司法機構表示,尊重行政長官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的有關條文作出解釋,以釐清問題。

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香港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此外,《香港國安法》相對香港特區本地法例有凌駕性,第62條說明,香港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國安法不一致的,適用國安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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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稱未遵辦消防指示不代表非常危險 只是未達致現今水平

2024年04月18日 17:13 最後更新:17:30

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上,多名議員關注佐敦華豐大廈早前發生釀成5死40傷的大火,屋宇署約16年前向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但一直未遵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處方一直有跟進個案,大廈有成立法團,但後來又無人接手處理。他承認情況不理想,日後再遇到類似情況會以較嚴謹方式處理。

議員田北辰指出,消防處發出超過29萬張消防安全指示,六成二未遵辦,詢問當局除了罰款,會否加重其他刑罰;議員蘇長榮說,有關法團16年未遵辦指示但仍「過到骨」,詢問為何當局沒有作出檢控。鄧炳強說,因應未遵辦指示,會檢視是否需要加強檢控,又說由於樓宇維修較容易找到個人責任,但大廈的消防安全較多屬於公眾責任,例如防火門問題或雜物阻塞等,較難找到個人責任,較難決定要刑罰哪人等。

議員林新強詢問,華豐大廈16年未遵辦指示,為何相關部門仍可批出賓館等牌照。鄧炳強說,針對舊式樓宇,法例希望能提高大廈的消防安全達到現有水平,但強調未遵辦指示不代表大廈非常危險、不適合居住,只是未達到現今水平,希望能進行工程以達致水平。

鄧炳強又說,當局正「快馬加鞭」推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希望今年第二季可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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