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法律最終主持了公道
俗語云「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形容無法同甘共苦的夫妻關係。早前內地有對透過相親閃婚的夫妻對簿公堂,原來是妻子婚後不久確診罹患惡性腫瘤,而薄涼的丈夫竟立刻提出離婚,更要求退還聘金,雙方對簿公堂,近日法院判決也出爐了。
最近,江西法院發布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的審理,江男和張女於去年7月透過相親認識,並於10月2日訂婚,男方付了聘禮後結為連理。張女在婚前健康檢查時並未發現罹患疾病,而婚後卻檢查出疑似患有惡性腫瘤,隨後確診為惡性肝腫瘤。2人在今年6月鬧離婚,而江男更要求張女歸還聘金,結果遭到拒絕,一氣之下起訴到法院。
而法院審理認為,於情,張女在患病治療期間,江男既未支付任何醫療費,也未盡心陪護,沒有履行作為丈夫的職責和義務;於理,張女在雙方協議離婚時,既未要求分割婚後共同財產,也沒有要求江男分擔醫療費等。因此,江男要求返還聘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故駁回其訴訟請求。
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沒有良心的男人,活該」、「這男人只想要權利,就沒想過自己有義務」、「女方自己想得病的麼?還是女方在婚前得病隱瞞了男方?結婚之後有病了不管,還離婚,居然還要退彩禮,那祝他永遠找不到老婆吧,哪個女的敢嫁啊」、「不能共苦就算了,還要捅一刀」、「所以為什麼要結婚?反正躺在床上了對方也不會照顧你」、「這男的以後找對象不好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