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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20歲男子認暴動還柙待求情 另18人不認罪12.12審

政事

理大衝突20歲男子認暴動還柙待求情 另18人不認罪12.12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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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20歲男子認暴動還柙待求情 另18人不認罪12.12審

2022年12月07日 16:06 最後更新:16:07

2019年11月理大遭警方包圍,有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圖「拯救」被困人士,213人在油麻地被捕,被控暴動罪。涉其中19人之案件7日在區域法院(假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20歲男子認罪,須還柙至明年1月20日求情,以待同案其他被告的案件審結才判刑。至於餘下不認罪的18人,因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感染新冠肺炎,故押後至下周一(12日)開審。

示威者當日在理大外行人天橋向馬路投擲椅子。資料圖片

示威者當日在理大外行人天橋向馬路投擲椅子。資料圖片

認罪被告鄭文豪承認的案情指,示威者發起2019年11月11日的「大三罷」行動並佔據理大,警方於是封鎖校園。案發當日示威者集結於彌敦道近加士居道一帶,令附近交通嚴重受阻。警方晚上10時許起向北推進,期間示威者不停投擲汽油彈,馬路上多處起火;又無視警告築傘陣和照射雷射筆,甚至衝向警方防線。警方因而施放催淚彈驅散,對峙期間示威者共發射了251枚汽油彈;有4名警員受傷。約晚上11時半,速龍落地展開拘捕,多人向碧街逃走,最終包括被告在內213人被捕,他被捕時身穿黑色衣物和配戴護目鏡等。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勞俊軒(28歲)、呂鋒(21歲)、吳進欣(24歲)、倪倬傑(26歲)、蕭竣旻(21歲)、蕭子慧(24歲)、蕭穎鈊(23歲)、黃靖斐(20歲)、黃紫情(27歲)、鄭文豪(20歲)、張振鴻(32歲)、張婉兒(20歲)、趙泳姿(20歲)、鍾凱文(20歲)、古倩誼(22歲)、黃沅詩(19歲)、林堅信(22歲)、李浚維(19歲)及何羚甄(18歲)。全部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張振鴻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即1枝汽油、3塊布及4個打火機。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由上左至右下:黃紫情、勞俊軒、何羚甄、李浚維、蕭穎鈊、鍾凱文及張振鴻。

由上左至右下:黃紫情、勞俊軒、何羚甄、李浚維、蕭穎鈊、鍾凱文及張振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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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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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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