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鎅刀毀法輪功街站 3男提堂1人認罪

星島日報

鎅刀毀法輪功街站 3男提堂1人認罪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

鎅刀毀法輪功街站 3男提堂1人認罪

2022年12月09日 03:22 最後更新:04:00

(星島日報報道)法輪功去年在黃大仙和旺角擺街站期間,懷疑遭人用鎅刀等損壞橫額和展板,涉案三男同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其中一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警誡下稱不滿法輪功「禍害市民」,於是「見義勇為整爛佢啲檔口」。裁判官梁雅忻將判刑押後至下周一(十二日),期間被告續准保釋。餘下兩名被告則否認控罪,今日起受審。控方表示會傳召八名證人,依賴三人共同行事和對話記錄舉證,辯方則將會爭議其中相關性。認罪被告周永林承認的案情指,事發當日法輪功在黃大仙廣場外和旺角惠豐中心設街站,被告與「男子一」用鎅刀及黑色噴漆分別損壞其橫額、展板、旗桿等,「男子二」則負責舉機拍攝,之後三人分別一同逃往龍翔道和西洋菜南街。警方從「男子一」的手提電話找到「男子二」的相片,對話記錄亦顯示二人案發前後有溝通。被告隨後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阿sir我睇唔過眼法輪功禍害市民,於是同人經過時就見義勇為,整爛佢啲檔口。」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昨親自求情稱,對於法輪功橫額上污衊中國的字眼「一時睇唔過眼」而犯案,是其個人選擇,無收取組織利益。被告表示願意作出賠償,冀法庭輕判。梁官聽取求情後,押後判刑以等候其他被告的案件審結。2被告今受審  召8控方證人  三名被告分別為四十七歲無業男胡愛民、四十三歲裝修工周永林和五十三歲無業男卓進燊,同被控於去年四月三日在黃大仙廣場附近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十六塊展板及一塊橫額,合共價值三千五百元;以及同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惠豐中心外,損壞屬於他人的兩塊展板、兩支旗及一支桿,合共價值三千五百元。案件編號:KCCC 1122/2022 

往下看更多文章

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